第六章 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法规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仍不能满足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以下存在的问题还有待解决。
一、政策及激励措施力度不够
在现有技术水平和政策环境下,除了浅层地能和太阳能光热技术有能力参与市场竞争外,大多数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高,再加上资源分散、规模小等特点,在现行市场规则下缺乏竞争力,需要政策扶持和激励。
例如,太阳能光伏项目并未列入《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补助范围。装机容量大于50kWp或300kWp的太阳能光伏项目才能分别申报“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项目”和“金太阳示范工程”。而装机容量小于50kWp的太阳能项目大多只能靠业主自筹资金,严重影响了项目业主的积极性
二、技术开发能力和产业体系薄弱
除太阳能光热利用外,其它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较低,缺乏技术研发和系统设计能力,技术水平与国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同时,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价、技术标准、产品检测和认证等体系不完善,人才培养不能满足市场快速发展的要求,没有形成支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服务体系。
三、项目前期可行性评估和系统方案设计工作不到位
在调研过程中,了解到部分技术支撑单位对项目的前期勘探和系统方案设计基本是应付了事,并没有认真了解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和用户需求,从而导致在项目建成后,运行参数达不到设计要求。
例如,有些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工程在前期可行性评估时,为了节约勘探费用,根本不进行地下水资源勘探,等到项目实施时才发现地下水资源不能满足系统换
热需要。为了达到用户使用需求,不得不增加空气能热泵作为补充。从而增加了项目投资成本,甚至影响了节能效果。
又比如,在改造原配有水/冰蓄冷空调项目时,设计单位未考虑到盛夏季节夜间蓄冷系统与供冷系统同时工作时的最高负荷,导致夜间供冷不足,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质量把关不严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按设计要求施工,导致项目实际投入使用后严重影响用户正常使用。
例如,在地源热泵地下换热系统熔接PE管时,接头处未能充分熔接,并按照要求进行试压,导致系统投入使用后出现漏水,甚至爆管现象。
在埋设地埋管时,施工方为了图方便,没有按照《GB 50366-2009地源热泵系统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回填泥土,而是就近将建筑工地上含有大量建筑垃圾的泥土直接回填,导致系统投入使用后,出现换热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甚至出现地埋管补回填土中的尖锐石块刺破地埋管,造成漏水。
第七章 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发展思路和建议
一、坚持国家与地区战略相结合
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服务广西和全国,面向北部湾和东盟区域,把南宁建设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促进能源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市场导向与政策引导相结合
发挥南宁的资源和技术比较优势,依托市场力量配置南宁乃至广西、东盟区域内的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加速壮大可再生能源产业整体规模。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发挥政府的政策引导和宏观管理作用,在税收、融资、土地以及应用等方面给予相应扶持,营造有利于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政策环境。同时,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的新体制机制,运用市场手段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提高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技术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不断提高产品和技术的市场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得到更快发展。
三、坚持资源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相结合
要坚持循环经济和科学发展理念,在保障生态平衡,环境友好的前提下,实现资源的梯度、有序、清洁、安全、有效的开发利用,突出资源节约和能源替代。加大推广可再生能源技术改良传统产业生产工艺,达到节能减排节本的目的,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专项布局与区域布局相结合
在认真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南宁市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地提出了以浅层地能、太阳能利用为核心的重点项目,以区域整体布局和各专业布局相结合,促进可再生能源产业要素向重点优势区域集中,培育可再生能源产业区域增长,形成若干个各具特
色、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相对集中的专业园区、产业示范区和重大示范工程,稳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城市建设。
五、坚持成熟技术与前沿技术相结合
采用多种可再生能源技术,既要重视应用先进成熟技术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展开科技攻关,加速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体系,推进产业化进程;又要重视研发具有发展前景的关键核心技术,面向全球引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先进的技术和产品,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为可再生能源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地推广应用奠定基础。
六、编制《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设计导则》及相关地方标准
根据南宁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应用条件和环境,编制应用设计导则及相关地方标准,使可再生能源技术在南宁市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应用,为政府主管部门管理提供参考,对设计人员提供适宜性设计指导,对施工部门、监理单位提供规范应用支撑,对监管平台建设提供依据。
第八章 结论
2011年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评审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之后,截止2013年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先后审批了十一批(130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应用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折合示范面积489万平方米。并为130个示范项目配套建设了“南宁市可再生能源监测系统”,对130个示范项目的节能参数进行实量监测。在130个示范项目中41个是浅层地能和地表水能系统,87个太阳能光热系统,2个浅层地能耗合太阳能光热系统。
调研小组经过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业主、技术支撑单位和主要设备生产厂家的调研,并现场调查分析了部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运行情况,认为在未来南宁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进工作应从政策和资金给予更大力度的支持,并做好技术支撑单位的准入把关,项目实施、验收的过程的监控,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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