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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自考 劳动法(2013年至2010)真题及答案的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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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城镇所有用人单位都应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9.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工会的形式的包括(ABD) A.全国总工会 C.行业工会

B.产业工会 D.基层工会

3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下列选项中正确的包括(BCD) A.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75% B.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C.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

D.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

非选择题部分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1.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32.劳动安全基准制度: 是指国家为了防止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的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防止生产设备遭到破坏而建立的基准制度。

33.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条款在劳动合同中为延迟生效条款,也就是劳动合

同的其他条款法律约束力终结后,该条款开始生效。

3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 是指分别一周、月、季、年等为周期,总和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 35.简要说明我国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因素。 答:(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36.简要说明工会在参与劳动关系协调中的权利和义务。

答: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该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处理:(一)克扣职工工资的;(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37.简要说明劳动就业的特征。

答:1、劳动就业必须出自公民自愿2、劳动就业的主体具有特定性3、劳动就业必须是一种

能够为社会创造财富或有益于社会的劳动4、劳动就业必须使劳动者能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38.试述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答:联系:两者都是合同,都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功能都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都是用来调整劳动关系的。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标准.集体合同的标准是关于劳动者权益的最低标准。对于劳动合同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详的事项,集体合同具有补充的功能。

二、集体合同是在劳动合同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两者有明显的区别:①合同的当事人不同:集体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职工自愿结合而成的工会或者职工推举的代表,劳动者个人一般不能单独同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而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而另一方通常是劳动者个人。②合同的内容不同:集体合同规定的是劳动者集体劳动的劳动条件、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明确有关用人单位的整体性措施;劳动合同则仪限于规定劳动者个人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③适用范围不同: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全体劳动者,即一份集体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的每一名劳动者;劳动合同则只适用于劳动者个人,对用人单位其他劳动者没有约束力。④法律效力不同: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重要依据,劳动者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的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两者出现不一致时.应以集体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同时,集体合同对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用人单位和全体劳动者都发生效力,而劳动合同只能是对用人单位和单个的劳动者发生效力。⑤违约责任不同:就解除集体合同来说,在劳动者违反集体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集体合同,集体合同中的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的规定,侵害了工会和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物质赔偿责任;工会不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一般不承担物质赔偿责任。而劳动合同则不同.只要符

合违约条件,就构成违约,都可能根据其后果及损失的大小予以赔偿,而且可能因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9分,共18分)

39.刘某是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的销售部总监。2012年1月13日晚上,公司各部门按照惯例组织年度迎春聚餐。刘某根据公司经理的安排在聚餐前就公司一年的销售情况做了简短的总结发言,之后与同事共进晚餐。当晚9时聚餐结束时,刘某不慎在饭店门口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刘某经诊断为左髌骨骨折。 请回答:

(1)刘某的摔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为什么?

(2)某燃气炉具销售公司若提出工伤认定,应当遵守的期限和程序有哪些?

(3)若刘某系被来饭店就餐的郭某碰撞摔倒,而郭某拒绝支付医疗费用,刘某如何实现权利救济?

答:是属于工伤.员工在上下班时间钱还能发生的事故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q4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刘某应该向郭某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其医疗救治。

40.2010年8月,杨先生入职甲软件公司担任销售总监,在入职培训时签收并学习了该公司的公司章程,其中规定,公司的所有员工均不得自公司离职后三年内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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