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债权;
⑤因上述①至④项原因,交易对手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总行对依法取得的抵债资产,按评估确认的市场公允价值入账后,扣除相关费用,小于拆借本息的差额,经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
⑥由于上述①至⑤项以外原因,交易对手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拆借款项逾期2年(不含)以上,确认无法收回的。 2.“存放同业款项”
根据存放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状况,约定期限到期情况以及对款项的所有权是否受到限制,确定风险类别。
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应视风险程度进行分类:
(1)存放款项到期不能正常支取逾期1天至30天的,至少应分为次级类;逾期30天以上至90天的,至少应分为可疑类;逾期超过180天的,应分为损失类; (2)总行、各经营机构或相关部门对款项的所有权存在争议的,至少应分为关注类;
(3)已采取法律手段,但可以预计即使执行法律程序仍将发生较大损失和经多次谈判或追索交易对手明显没有还款意愿,至少应分为可疑类;
(4)对交易对手的诉讼(仲裁)程序已经完结,但资产本息仍只能收回很少部分或完全损失,或因各种原因决定不提起诉讼(仲裁),应分为损失类。 3.“买入返售资产”
(1)买入返售资产以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作为质押券,且被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冻结的,原则上分为正常类。其余分为关注类; (2)买入返售资产已出现逾期的,至少分为次级类;
(3)买入返售证券属无券买卖或买空卖空,或交易对手存在挪用回购资金从事非法活动等违规行为的,至少分为可疑类;
(4)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总行债权仍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的,分为损失类。 (三)待处理抵债资产
“待处理抵债资产”是指总行依法行使债权或担保物权而受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资产或财产权利。
待处理抵债资产的分类主要运用可变现净值法,并考虑资产状况、处置变现难易程度、可收回价值与账面价值对比情况等因素,逐笔确定预计损失,进行质量分类。至少划分为关注类。分类标准为:
关注类:能在市场上随时变现,且市场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不低于其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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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级类:市场变现能力一般,公允价值或评估价值扣除各项处置税费后低于其账面价值,一旦变现将造成一定损失,但损失较小,预计损失率小于30%;
可疑类:变现能力差,产权未过户,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变现后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预计损失率为30%(含)一90%;
损失类:难以变现且使用价值很低,存在严重法律瑕疵,或严重毁损、贬值,预计资产将全部损失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资金,预计损失率在90%(含)以上。 未在有关规定时间内处置的抵债资产,至少应下调一级。 (四)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指总行发放贷款及投资等,按照适用利率和计息期限计算应收取的利息。主要按照风险分类法确 定其分类标准。 (五)其他应收款 凡表内应收利息在90天以内的,原则上不高于相对应的主债权五级分类情况。 “其他应收款”包括各类垫款、挂账和暂付及应收款项。主要运用风险分类法,并考虑预期损失程度等因素,进行质量分类。账龄分类的标准为: 具有以下特征的直接认定为损失类: 失; (1)经济案件经仲裁机构仲裁或经司法机关判决生效、并已执行终止不能弥补的损 (2)刑事案件在追赃完结或民事案件执行终止后尚不能弥补的损失; (3)内部劳动争议纠纷中被仲裁机关裁定承担付款责任而形成的损失; (5)责任人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结算、出纳短款损失等。 (六)投资类资产 价孰低法进行分类。 1、债券投资 (4)因突发事故等造成的扣除保险赔偿后仍不能弥补的其他应收款损失; “投资类资产”指债券投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主要按照风险分类法和成本与市 (1)对于以长期投资为目的、准备持有至到期日的债券,主要考虑发债主体的资信状况和债券本息的可收回性,按照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 ①国家债券、中央银行票据投资、政策性金融债券等直接划入正常类; ②其他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投资,应根据债券存续期、发行人信用前景和信用等级等,按照风险分类法进行质量分类。分类时可将专业评级机构的债券评级作为重要参考因素。其分类标准如下: 正常类:债券处于存续期内,评级高于BBB以上,或债券发行人经营正常,没有足够 —6—
理由怀疑债券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债券评级高于BB以上,或债券发行人有能力偿还债券本息,但存在对偿还债券本息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以及没有债券评级的中央企业债券;
次级类:债券处于存续期内,但债券评级低于B以下,或债券发行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以及没有债券评级的地方企业债券;或债券本金、分期付息债券欠息均逾期30天(含)以上;
可疑类:债券到期后未能得到足额偿付,或者债券虽然处于存续期内,但已经宣布违约;或债券本金、分期付息债券欠息均逾期30天以上至2年(含)以内; 损失类:债券融资方已经破产或虽未破产但已经关门停业的,且没有债券偿还能力以及融资行为存在严重法律瑕疵的债券投资;或由于债券发行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债券投资款项逾期2年以上,确认无法收回。
(2)对于以交易为目的、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按照成本与市价孰低法,根据分类时点证券市场收盘价格计算预计损失率(预计损失率=[(账面价值一公允价值)/账面价值]*100%)进行分类。
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时,一般可划分为正常类。 若公允价值呈不利变动趋势,可划分为关注类。 预计损失率在30%(含)以内的,可划分为次级类。
对已关闭、破产的金融机构或企业发行的债券,预计损失率在30%一90%(含)之间的,划分为可疑类。
预计损失率90%以上的,划分为损失类。 2、股权投资
(1)对于可以获得股权市场公允价值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进行分类。公允价值的确定原则为:如存在活跃市场的,则其市价即为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该资产类似的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其公允价值应比照相关类似资产的市价确定。 正常类:公允价值高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没有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关注类:公允价值虽高于投资的账面价值,但估计存在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次级类:公允价值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股权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含)以内。
可疑类:公允价值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股权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预计损失率在30%-90%(含)以内。
损失类:公允价值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股权投资肯定损失,预计损失率在90%以上。
(2)对于无法获得股权市场公允价值的,如果企业财务报表经审计可认为是真实可信的,依据每股净资产计算预计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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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损失率=[(投资的账面价值一每股净资产/本机构持股数)/投资的账面价值]/100%
同时,结合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债权产权是否明晰以及影响被投资单位的行业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自然社会等因素分析,整体评价其风险状况和预计损失程度,合理划分风险类别。
正常类:持股净资产总数高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没有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关注类:持股净资产总数虽高于投资的账面价值,但估计存在影响股权投资的不利因素;
次级类:持股净资产总数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经营出现不畅;或有违规行为;股权投资存在一定风险,预计损失30%(含)以内;
可疑类:持股净资产总数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出现经营危机或有重大违规问题,监管当局已对其发出警示或整改通知;被投资单位已被宣告破产、接管、撤销,或停止经营、名存实亡,进入清算程序;股权投资存在较大风险,预计损失30%-90%(含)以内;
损失类:持股净资产总数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股权投资肯定损失,预计损失90%以上。
(3)对于无市场公允价值且无法保证企业财务报表可信度的,至少划分为次级类;被投资企业连续半年以上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无法获得有关信息的,至少划分为可疑类。
具有以下特征的划分为损失类:
①被投资单位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并终止法人资格,经清算和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②被投资单位或被持股企业亏损严重,虽未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但已完全停止经营活动,或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终止法人资格,经清算追偿后仍无法收回的股权;
③通过拍卖、出售、协议转让等形式处置被投资单位后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
④已采取法律诉讼手段,但被投资单位仍无法偿还投资而形成的损失; ⑤转让、出售股权后形成的账面实际投资损失。 3、入股省联社资金直接认定为正常类。
4、投资资产科目中核算的“应收债券利息”,原则上不高于相应主债权的五级分类情况。
(七)委托及代理资产业务
(1)委托及代理资产应依据操作风险进行质量分类。对于按委托协议约定,由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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