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的教育评价中的学生评价观
对此进行分析:教育评价就是依据一定的教育价值标准对教育活动等所具有的价值的多少进行评价,目的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并为教育决策提供相应的实际依据使“教育”顺利进行。旧的教育评价观可能更在乎教育的知识价值忽视了教育的育人价值,潜移默化的价值等,也就是说以往的教育评价更多的把评价指标定格在:教师交了多少知识、学生学了多少知识。当“学生学的知识=教师教的知识”这一公式一旦成立,人们就认为教育是有价值的,是成功的。但是,这样的评价指标只看到了教育的“知识价值”忘却了教育的“育人价值”,这也使得教育评价显得狭隘!而对于教育评价狭隘性的表现,在这里我从学生评价切入,结合自身经历,我们的老师对于学生的评价往往会以分数定论,从而形成一种畸形的评价观即:成绩好=好学生,成绩差=差等生(现在称为“学困生”)。教师把评价准则完全划定为“成绩的好坏”,这种评价观造成的负面影响从小学一直延续到大学即:学生一直将“成绩好坏”当成评价一个人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的标准。也会不由自主地以此来评价自己,给自己定位。孰不知这种定位取向是偏颇的。这恰恰反映出我国学生评价的不科学,教育评价体系存在漏洞。下面列举学生评价中存在的某些具体问题问题 :
一、评价观念迂腐,评价指标偏颇。这是指对于学生的评价
我国“成绩至上”的观念是片面狭隘的,仅仅把知识作为评价的唯一指标是不科学的,很易误导学生,使其在评价同伴或评价自己时衡量取向偏离“正常轨道”。“成绩至上”的评价观也会给学生造成很大的压力,尤其是对于智力水平不高(虽刻苦学习但成绩也不理想)的学生来说,他们就会认为自己并没有努力,自己是个“差生”。看不到自己的艰辛,否定了自己的努力。 二、评价主体单一。旧时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来自教师,学生是被动的接受评价者。学生究竟“是好是坏”取决于教师的价值观。在我国,对于一个学生的评价教师的言语可以说是起着决定性作用,教师将某个学生定义为“差生”那么在其他教师眼里、在学生同伴眼里,在父母眼里就会是“差生”角色。严重忽略了学生同伴(“同辈群体”)和父母的评价角色。 三、评价内容死板。对于学生的评价内容着重放在知识的习得情况上,考高分说明某学生知识掌握牢固,从而推理出本学生上课认真听讲了,否则就是相反的结论。只在乎学生学到了什么不在乎学生怎么学到的,只在乎学生有没有掌握应对考试的知识,不关心学生外延知识的吸纳,思维能力是否得到发展和锻炼。 针对这些问题,“新课改”为我们的教育评价,为如何评价学生带了新的血液,促使教师评价观念的转变和更新。新课改强调“素质教育”,素质教育下培养出来的学生理应是各方面素质都有良好发展的,既然如此,就必然要求在评价学生时要多维度考虑,这也符合著名心理学家加德纳的多元智能理论,其意义在
于使教育者看到学生多方面的才能,多样化的素质,看到学生的个体差异性。因此,在新课改思想的指导下,我们在评价学生时需采些许对策:
一、转变观念,“扶正”评价指标。这是说在新课改下评价学生时要转变“成绩至上”的观念,要意识到“成绩”不是唯一标准。评价学生应遵循“聚焦综合素质,重点关注成绩”的原则,全面考虑各方面指标,这样也能增加评价的科学性,系统性。 二丰富评价主体,避免“教师”独权。评价学生应该听取各方面意见,老师、家长、同伴都应该是评价某个学生不可缺少的角色。教师更多的是关注学习情况,家长更熟悉生活状态,同伴能提供心理趋向,三者中和后才能全方位的作出评价。 三、充实评价内容,采取多样审评。评价的内容不能局限于知识的掌握,考分的高低。应该意识到并非每个学生都善于记忆,都善于考试。有的学生付出很多但未必分数就高,我们对此就不能断言本学生是“差生”,否则就是武断的表现。应根据新课程的培养要求科学合理的评价学生,要知道每个人身上都有“闪光点”,正是因为“闪光点”的多样性才要求评价内容具有多样性。在新课改教育中没有差生,有的是一个个充满“特长”(这个是指学生特点)的学生,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不论是教师还是家长都应该意识到这一点。
四、完善评价体系。评价体系中的评价者、被评价者,评价手段、评价标准、评价监督制度、评价管理系统等都应该具备且
能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比如:如若发现教师评价偏颇,评价监督机制就应该起作用对教师进行“批评教育”。
综上,新课改素质教育下教育评价正在改革,学生得到了理解和认可。评价学生已不再那么局限,评价观念也在渐渐转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