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
设联网应用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治安管理
【发文字号】许政办[2018]19号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6.12 【实施日期】2018.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实施方案的
通知
(许政办[2018]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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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关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共享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市公共安全视频建设联网应用的整体统筹,实现地区、行业、社会视频监控资源的共建共联共享,增加视频监控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推进平安许昌建设的支撑作用,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央综治办、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改高技〔2015〕99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分类、安全可控的原则,遵循“智慧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完善跨行业、跨部门资源共享和综合利用机制,实现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及领域的重点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形成“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格局,进一步增强全市社会治安整体防控能力。
(一)全域覆盖。在全市高清视频监控基本覆盖的基础上,按照“查漏补缺、全面覆盖”的原则,继续开展前端监控点位建设,实现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重点行业及领域的关键公共部位视频监控全覆盖。
(二)全网共享。推动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图像资源整合,实现公安机关一类视频监控资源、各行政管理部门二类视频监控资源和社会三类视频监控资源的联网应用。同时,将整合接入的视频图像资源向联网接入的行业部门开放共享,实现跨地区、跨部门的共享应用,并逐步推进视频监控便民利民的惠民服务。 (三)全时可用。建立完善视频监控系统经费保障和运维保障机制,切实强化运维工作,实现联网的重点公共区域安装的视频监控点位正常率达到98%,重点行业、领域安装的涉及公共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正常率达到95%,实现视频图像信息的全时可用。 (四)全程可控。强化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建立完善联网应用 2 / 3
安全审核、安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重要视频图像信息不失控,敏感视频图像信息不泄
露。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和强化应用的原则。根据发改高技〔2015〕996号文件精神,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需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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