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86、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87、党的工作人员,是指党的(各级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党员。
88、对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规定但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确需追究党纪责任的违纪行为,(比照)分则中最相类似的条款处理。
89、纪检监察机关从收到来信、接待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到信访问题的处理终结,大体分为四个过程:准备过程、办理过程、反馈过程和(审结过程)。
90、集体访是指多人到同一机关反映共同意见和要求的上访行为,多人通常指(5)人以上。 91、反映促办工作是指将信访举报件中反映出来的重要情况和问题通过一定的信息载体向有关领导反映,通过(领导批示)促使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92、转交承办工作是指将不属于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的信访举报件通过一定方式转交有关地方或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处理。
93、过问督办工作是指对转交(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信访的督促检查。
94、移送承办工作主要是指对涉及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的信访举报件移送给(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95、信访谈话是指纪检监察机关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派人与被反映人或(有关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当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当面向组织谈清楚,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教育。 96、纪检监察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指(县及县以下)基层信访举报工作。
97、根据案情的性质和复杂程序,按照党员、干部的管理权限,案件检查的方式,大体上可分为(自办)、协办、交办三种方式。
98、直接管辖是指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属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直接受理和查处。
99、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必经程序,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100、党纪申诉案件的审理方式有(复议)和复查两种。
第二部分:问答题
1、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答:党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逐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种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也便于协调配合,发挥各自的优势。 2、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三项工作格局是什么?
答:1993年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根据中央部署确定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三项工作格局,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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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抓住了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方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关键,查处大案要案是重点,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是基础,三项工作相互联系、互相促进,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整体。 3、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是什么?
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坚持“一是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4、党内最早的纪律检查机构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答:1927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内维护和执行纪律的专门机关---中央监察委员会。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设立的纪律检查机构。大会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10人组成,主席王荷波。
5、纪律检查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答: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纪党组织及其成员执行纪律的职能机关,这是纪律检查机关区别于其他监督机关的本质特征,也是纪律检查机关的基本性质。
6、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党规党法要做好的五项经常性工作是什么?
答:这五项经常性工作是: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7、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①坚持按照党章、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行政监察法和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②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
③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 ④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⑤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⑥解决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相结合。
8、经初步核实、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如何处理?
答:对经初步核实、反映问题不实的,纪检监察机关除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行政机关说明情况外,还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①在初步核实过程中如向被反映人作过了解或纪检监察机关认为必要的,应向本人说明情况; ②因反映问题不实而对被反映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③发现被反映人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应向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反映; ④对检举人因了解情况不全面而错告的,应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 ⑤对蓄意诬告、陷害的,应调查处理,或建议有关组织或部门严肃追究。 9、检举与控告有什么区别?
答: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一是行为的主体不同,检举人一般是与违纪案件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既不是同案人,也不是被害人;而控告人则是直接或间接的受害人,或是受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及其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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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二是行为的目的不同,检举一般是出于义愤或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控告一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
10、什么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案?
答: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中的立案,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对所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或审查后,认为被反映者确有违纪事实存在并且依照纪律需要追究党纪或政纪责任,决定作为纪检监察案件进行调查或处理的一种活动,只有通过立案,才能开展案件调查。立案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11、纪检机关的《立案决定书》是否送交被调查人?
答:纪检机关在正式调查前应向被调查人宣布立案决定(若会影响案件调查,可推至适当时机宣布)。但不应将《立案决定书》送交被调查人,而是送交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党组织。 12、什么是证据?有什么特征?
答: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案件检查工作中的证据,具有如下特征: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必须与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有关联性;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13、估计的情况能否作为证据?
答:证人作证不能估计、猜测或推理判断,只能是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否则只可作为线索而非证据。证人陈述的情况必须是亲自耳闻目睹的或者是能说出来源的间接得知情况。 14、其他机关可否使用“两规”措施?
答:中纪办发[2001]1号文的规定,“两规”措施只能由纪检机关使用。中纪发[2001]15号文进一步规定,“两规”措施是党内法规授予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犯党纪案件时可以使用的一项组织措施。因而,其他机关无权使用“两规”措施。
15、离、退休干部犯了严重错误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由哪里审查批准?
答:国家劳动人事部干部局于1987年11月编的《奖惩工作问题解答》称:“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犯了严重错误需要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的问题,仍应按其离、退休时的职务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原职务的主管机关审批。
16、受贿“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有哪几种情况?
答:一般来讲,具有下列几种情况应视为“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 ①屡犯。 ②累犯。
③受贿共犯中的主犯。 ④索贿。
⑤受贿又参与、支持其他犯罪活动,牵连各种犯罪。 ⑥受贿国家珍贵文物,救济款或侨汇、侨储。 ⑦为掩盖其受贿罪而嫁祸于他人者。
⑧销毁罪证,拒不担白,或者阻碍坦白罪证者。 ⑨在对外活动中,向外商等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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⑩受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 17、党员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如何处理?
答:党员参与一般的封建迷信活动,要进行批评教育,本人已经检查改正的,不予处分;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应给予适当纪律处分。党员从事迷信职业活动,坑害群众,诈骗钱财,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党籍。
18、需给予撤职处分但已被免职或无职务可撤的干部怎么办?
答: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一般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行政上没有担任职务而应给予撤职处分的,一般给予其降级处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已被免职的,撤销其职级待遇,降低工资级别。 19、执法监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执法监察的内容包括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主要对各级党组织、共产党员和监察对象以下六个方面的行为进行执法监察;①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②对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③对实施国家重大改革措施和行政、经济决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④对遵守廉政规定,提高工作效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⑤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⑥其他需要开展监督检查的事项。 20、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是指什么?
答:个人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是指个人经办或与他人合办私营经济组织;个人受聘担任私营经济组织的高级职务;个人进行有偿社会中介活动;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后回国(境)从事经营活动等。
21、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下原则:①从严治党,从严治政;②立足教育,着眼防范;③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④谁主管,谁负责;⑤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是什么?
答:考核内容是: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责任目标完成的情况;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党风党纪教育的落实情况;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23、责任追究的方式是什么?
答:进行责任追究,一般按下列方式进行:①责令检查、限期改正;②通报批评;③责令停职检查;④免职重新安排工作;⑤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独使用,也可并处使用。 24、什么是行业不正之风?它的本质是什么?
答:行业不正之风,是指一些国家机关和公用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行业特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以及其它违反职业道德而又带有普遍性的不良风气。本质上,它是一种带有部门性、行业性特征的消极腐败现象。
25、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哪些职责?
答:①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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