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淮安市首届创业项目大赛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意思维、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贯彻落实淮安市首届创业项目大赛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有创业经历或计划创业、并有具体创业项目的在校学生或已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
二、参赛方式
参赛人员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组成参赛队向招生就业处报名参赛,联系人:仲韧,联系电话:83808082,地点:图书馆209。
三、具体要求
1、请各院系积极宣传发动,指定专人负责。要求每个院系至少报1项,并联系落实毕业3年内的创业成功典型,积极组织申报。
2、申报项目需提交《创业计划书》纸质稿及电子稿,并制作5分钟PPT。
3、申报截止日期2011年10月9日。 四、评审
时间:10月14日下午4:30 地点:图书馆T220
附件:《关于举办淮安市首届创业项目大赛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1年9月23日
关于举办淮安市首届创业项目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市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淮政发?2008?60号)的精神,建设全民创业型社会,拓展就业渠道,服务创业实践,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全民创业的高潮,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以“金点子、创未来”为主题,举办淮安市首届创业项目大赛活动。现将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提出“创业促就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创业意识,弘扬创业精神,引导全民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积极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大赛的组织领导,本次大赛成立大赛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的日常工作。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形成合力,加强对大赛各项工作的领导。
三、参赛对象
1、近两年内已成功创业的小企业创办者或计划创业并有具体创业项目的各类人员;
2、有创业经历或计划创业、并有具体创业项目的我市高等院校的在校学生或已毕业3年内的大学生。
四、参赛方式
1、参赛人员以团队或个人的形式组成参赛队向所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向所在院校的创业指导中心报名参赛。
2、大赛组委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参赛报名。 五、大赛步骤 本次大赛共分四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11年9月10日—9月30日) 1、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分管创业工作的领导人会议,对本次大赛进行部署和动员,并对大赛的策划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2、淮安市广播电视台各频道、各频率、淮安日报、淮海晚报、淮安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本次大赛活动。
第二阶段:初赛(2011年10月5日—10月30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创业指导中心接受参赛人员的报名及其参赛作品的申报、审查、评选出3支参赛队进入复赛。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参与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组织的初赛活动,提供相关指导服务。
第三阶段:复赛(2011年11月1日—11月20日)
大赛组委会聘请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和市优秀企业家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各参赛队的《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并对选手进行面试,选出8支参赛队进入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2011年11月25日—12月20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进入决赛的8支参赛队进行相关
创业知识的培训并组织现场销售实战对抗赛,成绩计入选手决赛总分。
2、市广播电视台对8支参赛队做VCR短片录制并负责对参赛选手的现场彩排、现场准备和决赛现场的电视转播工作。
3、决赛。(1)项目介绍;(2)项目答辩;(3)专家点评;(4) 公布比赛结果并颁奖。
六、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人民币20000元; 二等奖,2名,各奖人民币12000元; 三等奖,5名,各奖人民币8000元; 入围奖,若干名,各奖人民币2000元;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
2、进入决赛的选手均可获得人民币1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支持,以用于其创业项目的实施,并举行授信仪式。
本次大赛活动影响大、时间长、内容多、参与人员广,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积极配合,把本次创业项目大赛做细、做好,为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创造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高飞 张中宁
联系电话 0517—83331613 83331615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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