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学生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心特点
学生具有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 小学阶段生理心理发育和形成重要时期
学生是具有发展需要的人 发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转变为现实取决于学生发展的需要和个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个体的早期发展更多体现自然属性受其制约。推动个人由自然人转变为社会人动力是社会环境对个人的客观要求所引起的需要与个人发展水平见的矛盾。
(二) 学生是教育的对象
与环境对个人自发零碎偶然影响比,学校教育对学生的成长起主导作用。学习是特殊形式: 1. 2. 3.
学生以学习为主要任务 主要职能是学习
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学习 前提条件 学生依赖性和向师性 教室具有天然权威性 珍惜运用 学生所参加的事一种规范化的学习
二. 学生的社会地位
(一) 学生社会地位的保障
1.
少年儿童是权利的主体
少儿是独立的社会主体,有着独立的法律地位,一般公民的绝大多数权利并受到社会特别保护。1989.11.20联合国大会《儿童权利公约》核心精神,维护少儿社会权利主体地位。 儿童利益最佳、尊重儿童尊严原则、尊重儿童观点与意见原则、无歧视原则。
教育者滞后观念和学生主体意识冲突,焦点是学生,内容学生权利是否受到尊重和侵害。 2.
学生的身份和法律地位 1)
学生的身份:1国家公民;2未成年公民;3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中小学生是在国家法律认可的各级各类中等或初等学校或教育机构中接受教育的未成年公民。 2)
学生的法律地位:未成年公民一切权利、身心健康、隐私;公正评价权,物质帮助权
(二) 少年儿童的合法权利
少年儿童是社会权利的主体,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社会权利。
《公约》《宪法》《教育法》《婚姻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 1.
学生的受教育权
宪法:公民有受教育权。培养青年、少儿、儿童德智体;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权利,年满六周岁,义务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学生受教育权,不乱开除
受教育权:受完法定教育年限权(6岁上学,不开除、9年)、学习权和公正评价权(老师对自己公正评价并记录,毕业获得相应成绩证明和毕业证书)。 中小学生受教育权: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家庭学校教师。 2.
学生的人身权
公民权利最基本、最重要、内涵最丰富的权利。&身心健康权(最基本权利)、人身自由权(不禁闭随意搜查)、人格尊严权、隐私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学校和教师职责:第一 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德智体、关心、尊重、);第二 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锻炼、适量作业、体检、文娱);第三 维护校舍和防护工作;第四 阻止侵害学生行为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教师校长注意:1 观念,认识学生身份和法律地位,树立学生观;2制度 懂得学生权利义务,尊重学生权利,科学的教育和管理学生。 (三) 学生的义务
1. 2. 3. 4.
遵守法律法规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尊敬师长 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努力学习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遵守所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
第二节 教师
一. 教师职业的性质与特点
(一) 教师职业的性质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业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一次从法律上确认了教师的社会地位的专业性。 1. 2. 1. 2. 3. 4. 5. 6.
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 1966《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 专业技术人员 教师是教育者,教师职业是促进个体社会化的职业 传道者角色 传递社会传统道德、价值观念 授业、解惑者角色 知识经验技能传授
示范者角色 夸美纽斯 教师的职务是用自己的榜样教育学生 学生 向师性 潜移默化 管理者角色 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管理者 父母和朋友角色 低年级 父母 高年级 朋友
研究者角色 变化发展的态度对待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
(二) 教师职业的特点 角色的多样化
二. 教师职业专业化的条件
《教师法》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所规定的学历或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是否具备从事教师的职业条件,根本在于教师的专业素养,which is 当代教师质量的集中体现。 (一) 教师的学科知识素养
胜任教学工作的基础性要求。教师必须精通所教学科的基础性知识和技能,熟悉学科的基本结构和各部分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了解与该学科相关的知识、学科的发展动向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以及学科领域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多走一步,深入三分” (二) 教师广泛的文化素养
各门学科的知识不孤立,学科日益综合化;学生兴趣广泛求知欲强。形成较完整知识结构 (三) 教师的教育专业
1. 2.
敬业 优秀教师的第一要素 做好教育工作的基本前提 热爱教育事业具体体现在热爱学生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1) 2) 3) 3.
要具有时代特征的教育观 对教育功能有全面认识 对素质教育有全面理解
要具有时代特征的学生观 理解学生的发展 理解全面与个性 全体与个体 现实与未来的关系
要具有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 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是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掌握教育理论和具有良好的教育能力
教师的教育能力是成功的进行各种教育活动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 1)
对所教知识进行加工处理的能力 符合知识本身逻辑结构 符合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教师应会复杂-简单、难-易、抽象-具体、枯燥-生动;符合大纲且适合自己&学生特点,既发挥教师优势又适合学生水平和兴趣 2) 4.
向学生传授知识、施加影响的能力:1语言表达能力 ;2 组织管理能力 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研究能力:综合地、灵活地运用已有的知识进行创造性活动的能力,对未知事物的探索性的、发现性的心智、情感主动投入的过程。 教育研究:改善实践的宗旨,行动而研究
三. 教师的人格特征
教师的人格特征:指教师个性的品质特征,良好的个性品质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 (一) 情绪稳定、性格开朗,兴趣广泛。 (二) 坚定的意志和积极地进取精神
教学效能感:教师对自己影响学生学习行为和学习成绩的主观判断与他们的教学效果之间密切相关,人们通常把教师的这种主观判断定义为教师的教学效能感。包括个人教学效能感和一般教学效能感。个人 随教师教龄的增长上升,教学经验丰富自信增强。 (三) 心胸开阔 兼容并包 与人合作与人交往
第三节 学生和教师的关系 一. 教学上的授受关系 局限性
主导地位的教师能否建立正确的学生观,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了教育的水准和质量。 (一) 从教育内容角度说,教师是传授者,学生是接受者
知多-知少 智力发达-较不发达 经验丰富-欠丰富 不单向 需学生积极创造参与 发挥主动性 (二) 学生主体性的形成,既是教育的目的,也是教育成功的条件 (三) 对学生指导、引导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二. 人格上的平等关系
(一) 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在人格上和教师是平等的
封建 师为生纲 师严乃道尊 等级主义 管理上“教师为中心”赫尔巴特 (二) 严格要求的民主的师生关系,是一种朋友式的友好帮助的关系
19世纪后“儿童为中心”:杜威 现代师生关系以教师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的对待学生、关爱学生为基础,同时看到学生是处在半成熟、发展中的个体,需要对他们进行正确指导。
三. 社会道德上的相互促进关系
(一) 师生关系本质上是人——人关系
(二) 教师对学生的影响不仅仅是知识上的、智力上的影响,更是思想上的、人格上的影响。
第五章 课程 第一节 课程概述
一. 课程的一般概念 教学活动基本要素 实现教育目标的蓝图
课程:指课业及其进程。 朱熹“宽著期限,紧著课程” 西方 拉丁语 跑马道 斯宾塞 将课程用于教育科学的专门术语,把课程解释为教学内容的系统组织。 广义: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综合及进程安排。(主要研究) 狭义 某门学科。
1、 德智体全部教育的内容综合;2、不仅包括学科、课内教学,也有课外活动,作业,实践等; 2、 课程兼有计划、途经、标准含义,规定目的内容要求&设置程序课时分配学周安排 课程具体表现为课程计划、教学大纲(学科课程标准)和教科书 二. 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 社会 知识 儿童
(一) 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
学校课程直接受制于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规定。反映社会发展对人的要求和内容手段的变化 (二) 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发展水平
(三) 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 (四) 课程理论 三. 课程类型
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设计课程的种类。
任务:基础、拓展、研究;制定者:国家、地方、学校;组织方式:科目本位、相关、融合、广域、核心、经验本位。
(一) 课程任务 基础、拓展、研究
1.
基础型课程 必修
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培养基础教养(三基 读写算中心),以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
不仅重知识、技能的传授,也注重思维力、判断力等能力的发展和学习动机、学习态度的培养。 基础性要求最基本,适应范围大,可做生长点,必修、共同的课程。要求严格,不断发展 2. 3.
拓展型 可选修 文学艺术鉴赏
重点在拓展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各种不同能力,并迁移。 研究型
培养学生的探究态度与能力。 重研究过程甚于注重结论。
三者关系:关系紧密,基础型是拓展、研究的学校基础,拓展是研究的基础,拓展、研究的学习对基础的教与学有重要增益促效的基础作用。各类型科目虽任务层次要求不同,但具有渗透性、综合性。从课程目标说,基础、拓展、研究,在同一目标下,不同层次要求上功能互补递进形成整体;三类有机组成整体,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发展个性 important
(二) 制定者 国家、地方、学校
90年代末 分国家和地方两层次 1999 国家地方学校 1.
国家课程
国家课程: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管理权属于中央级教育机关 一级课程 由国家统一审定,非经批准不得随意变动。专家制定 必修 研制——开发——推广 中央——外围 “自上而下” 2.
地方课程
地方课程:为适应各级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同需要和适应学生发展的不同需要而设置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安排。 二级课程 必修or选修 学科or活动 3.
学校课程
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开发的多样性、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目的满足社区、学校、学生差异性。校长教师制定,实践——评估——开发 “问题解决”“自下而上” 选修
第二节 课程设计 一. 课程设计的概念
课程设计使指课程结构的编制,既包括课程体系结构整体的编制,也包括具体课程的编制。前者解决设置哪些课程如何设置;后者解决课程标准问题,即指课程计划(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二. 课程计划
(一) 课程计划概念
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他对学校的教学、生产劳动、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了学校应设置的学科、学科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是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学校教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学校活动的基本纲领和重要依据。
(二) 课程计划制定的依据
课程计划是根据教育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制定的。教育目的 社会培养人的总要求。 需根据各级各类学校的实际情况予以具体化,明确培养目标。 (三) 课程计划的构成
1. 2. 3. 4.
教学科目的设置 开设哪些学科是科课程计划的中心。 首要问题。以科学的分类依据 9门 学科顺序 易-难 简-繁
课时分配 学科的总时数 授课时数周学时 语文数学应多 学年编制与学周安排 学年阶段 教学周数 假期和节日的规定
(四) 课程计划编制的原则
1保证实现教育目的与任务,体现课程结构的完整性;2依据科学课程理论,处理好课程系统内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