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科业务
一、办事事项
(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与失业金申领 (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三)参保人员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二、办事指南
(一)失业保险待遇审核与失业金申领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办理程序
1、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范围
参加失业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与用人单位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
2、所需材料
(1)《洛阳市用人单位呈报失业人员审批表》(一)及《洛阳市用人单位呈报失业人员审批表》(二)2份;
(2)失业人员档案;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3份;
(4)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证明材料2份; (5)单位及其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的证明。
3、办理程序
(1)参保单位携带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县社保中心失业保险科进行申报;
(2)失业保险科受理并审核送交人员是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
(3)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的期限;
(4)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向单位签发《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
4、注意事项
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将其档案退回用人单位,并告知理由。如有异议的,可在60日内向县社保中心申请复查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程序 1、登记范围
孟津县社会保险中心失业科已发《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并有求职要求和就业能力的失业人员。
2、所需材料
(1)《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 (2)失业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就业失业登记证》。
3、办理程序
(1)失业人员携带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社保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2)审核资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3)录入失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
4、注意事项
接到社保中心发放的《洛阳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金申领手续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到社保中心一楼大厅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孟津县社会保险中心地址:孟津县小浪底大道347号 咨询电话:0379-67929000
(二)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领指南 1、办理条件
符合采取在职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待岗发生活费等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办理流程
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首先需要通过互联网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http://wgbt.mohrss.gov.cn),进行实名制登记(操作说明附件1)。请按照系统要求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同时将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汇总表、孟津县XXX企业20XX年度减员情况说明的电子版资料上传(按文件要求未经过实名制认证的参保单位不受理申请)。县社保中心登录“稳岗补贴实名制信息系统”,对进行实名制认证的企业进行初审,查看企业提供相关纸质资料,核对无误后,制作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市失业保险管理科进行审核、审批。
3、提供资料的具体要求
企业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须按以下排序编印页码,加装蓝色铜版纸封面,以A4幅面活页装订(资料较多的可分装)。该资料一式两份,企业、统筹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各一份。
(1)资料封面;
(2)企业享受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书(法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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