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多元主体的社区协同治理探索
作者:张仕军
来源:《大东方》2018年第02期
摘 要:本文在针对现存的社区治理的问题,提出了多元主体的社区协同治理的路径,包括明确各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分析协同治理制度框架的内涵以及多元治理主体相互间的协同机制;探讨构建社区多元协同治理机制的路径选择:健全公民社会,完善赋权制度;改革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加强各类组织参与社区治理能力建设。 关键词:社区治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区的不断增多和发展,社区管理问题日渐得到了社会的关注。不良的社区管理会造成邻里关系失衡、公共资源浪费或毁损、社区文明弱化、群众与管理者矛盾激化等等严重社会问题。社区治理在全球范围内兴起,其根本的动力是为了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与民主精神,解决城市生活中人际关系冷漠、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等“社会病”。 一、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和职责划分
“协同治理”理论认为在公共生活过程中,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公民个人等子系统构成 放的整体系统,货币、法律、知识、伦理等作为控制参量,借助系统中诸要素或子系统间非线性的相互协调、共同作用,调整系统有序、可持续运作所处的战略语境和结构,产生局部或子系统所没有的新能量,实现力量的增值,使整个系统在维持高级序参量的基础上共同治理社会公共事务,最终达到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之目的。协同治理在表面上看来是强调效率最大化,实际上其对人文关怀也同样注重,是效率和人文精神双重作用的合力效果。 建立政府与公民社会多元协同的社区治理机制,首先需要明确社区治理主体的分工和角色定位。
(1)政府部门
在我国国情下,政府始终是社区治理的无可动摇的主要力量之一,要坚持党对社区各项事业的领导。在社区治理的初期阶段,政府部门往往扮演着社区建设的政策的制定者、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者、社区建设的指导与监督者,甚至是一些区建设政策和措施的主要启动者的全能角色。而在社区治理的中后阶段,政府则主要扮演社区建设事务的协调者与监督者的角色。 (2)私营机构
随着社区的扩大,其功能需求大幅增加,形成了广阔的服务业大市场,这其中存在的盈利机会必然吸引私营机构入驻。而政府部门出于部门人事精简而效率最大化的趋势要求,无法全力承担所有的服务责任,因而也对私营机构的入驻有内发的需求。私营机构在满足盈利目标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