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另:国家档案局、国家保密局。 工作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由秘书长领导,为国务院提供信息,反映情况,传达下令,办 理文电和会议事略,承办不属于部委业务范围的交办事项)
(选择题)八、人员分流的基本办法:带职分流、定向培训、加强企业、优化结构。
(选择题、简答题)九、行政首长负责制。 1、指行政首长在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在集体讨论和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具有个人 作出最后决定的权力,同时对行政工作负全面的和最终的责任。 2、首长负责制贯穿着民主集中制、法制和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三项重要原则。
3、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内容: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并按法定程序决定行政首长的人选;行政首长全面领导本机关的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行 政首长工作,并对其负责;行政首长须对本机关的工作担负个人责任。
(选择题、简答题)十、总理负责制。 1、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前提的一种行政首长负责制,同时,对于国务院需要处理的事务还实行 分工负责制,即在总理的领导下,副总理、国务委员都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国务院日常工 作由各成员分工负责处理,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国务院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 决定。
2、国务院组成部门中的各部、委、署及其他部门均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3、总理负责制的内容: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选择题、论述题)十一、国务院会议制度:由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构成。 1、全体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义、人民银行行长、审计 长、秘书长组成,由总理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 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通报国 内外形势。
2、常务会议: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由总理召集和主持。 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 案;通报和讨论国务院其他事项。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 (选择题、论述题)十二、国务院的工作规则。2003 年 3 月 21 日制定的《国务院工作规则》 1、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 法行政要求,努力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 体制,建设法治政府。
2、推进依法行政。
3、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主体、方式和程序、 监督和保障等内容做出了具体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人 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完善 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督权,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4、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5、加强行政监督
第九章 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
(选择题)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中央人民政府的对称,具体说来,是指省、县、乡的 人民政府,它们是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地方性
职权。
(论述题)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双重性质: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 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从属于本级国家权力机关;另一方面,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除了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外,还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 工作,这是我国单一制的国家行政结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既要执行整个国家的统一意志和 统一政令,又要执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的决定,把国 家的整体利益和本地区的地方利益结合起来。
(选择题、简答题)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各级地方行政首长和副职由本级人民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行政首长提名,由本级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并报请上级行政机关备案。新一届领导人员产生后,在两个月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 会任命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 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 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 区长和局长、科长。
3、乡、民族乡的人民政府:乡长、副乡长。镇设镇长、副镇长。
(选择题、简答题)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法;管理权;领导与 监督权;保障权;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置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 2、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制令权、管理权、领导与监督权、保障权。
3、县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制令权、管理权、领导与监督权、保障权。 4、乡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执行权、保障权、其他职级。 (论述题)五、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 1、省级政府职能转变。
(1)省级政府职能转变必要性: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省级政府必然处 于一个承上启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规的重要层级,这就决定了其 必须转变职能,注重于中观调控,而的微观管理的职能则相对基层政府而言要少得多。
(2)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和途径: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开微观管理职能,从无所不为 的万能政府变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把工作职能集中到规划制定、经济调节、 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 当前重点几个方面的改革:加强法规制定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实行有进有 退,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宏观 指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2、县、乡政府职能转变。
(1)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目前,县乡政府的职能既有缺位也有越位,缺位主要表现 在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农业税费 改革引发的县乡财政紧张有可能使缺位加剧。越位主要表现在某地地方政府出于追求政绩、 屈从于不切合实际的“达标升级”要求,向农民提供超出其有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 些不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就是形成县乡政府的债务负担。越位还表现在部分地方政府直接 参与经济活动,甚至干预企业经营。县乡政府职能的错位加深了农村的社会经济矛盾,职能 转变非常必要。
(2)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为新 农村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包括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提供的管理服务,这是县乡政府 的基础职能也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
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三是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特 别是区域的比较优势及其变化,并通过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提供政策指导,为区域比较优 势的发挥作出应有的贡献。
(选择题、论述题)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必设机构:办公厅、计划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 会、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教育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安厅、 国家安全厅(局)、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厅、建设厅、交通厅、农业厅、 贸易厅、文化厅、卫生厅、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 人事厅、劳动厅可合设也可分设。 2、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政府机构设置。
(1)自治州党委必设机构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直属机关工 作委员会。 政府必设机构: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局、教育局、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 农业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统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2)县政府机构:一类县设 30 个,二、三类设 25 个;四类县设 20 个。
(县一级政府分为四类:经济发达、人口众多的县;经济比较发达、人口较多的县;经济发 展水平和人口数量居中的县;经济贫困、人口较少的县。) 一、二、三类县政府应设机构为:办公室、计划与经济局、农业局、教育局、公安局、民政 局、财政局、人事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审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局。四类县党 政应设机构更综合一些。 3、乡级政府机构分三类。一类乡镇政府应设:政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 综合性办公室 4-5 个;二类设政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及民政、文教卫生、乡村建设、计划 生育助理员;三类不设职能工作机构,按工作需要设立若干职位来分管各项行政工作。 (选择题、简答题 )七、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1、第四次机构改革于 1999 年 7 月启动。 2、必要性:地方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 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 3、改革的任务: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简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首先是政府要转变职 能,理顺关系,做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社政分开”;其次,政府要精简机构设置, 精简人员编制。 4、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完成将有利于实现我国政府职能的真正,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 企业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水平和行政能力,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和公务 员的行政行为,促进精简、高效、地方行政机构的建立。
(选择题、简答题)八、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体制:实行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 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由他们分别主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行政首长“三权一责”: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九、地方各级政府的会议制度:政府会议、政府行政会议、政 府扩大会议。 1、政府会议:是地方政府用来讨论解决重大事项的会议,是地方政府运作的核心。 政府会议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运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因为:政府会议的如今人和主 持人通常是本级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政府会议的参加人都是本级政府的成员,他们熟悉自 己经管部门的情况,掌握一定的实权,发表的意见有很大程度的代表性;政府工作的重大问 题经由政府会议讨论决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政府行政会议。又叫“行政首长办公会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首长为处理日常工作,
如今本级政府有关成员出席,并邀请有其他人士列席的会议。每周召开一次。 3、政府扩大会议:是地方政府为了便于传达政策,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联系政府内外的干部 群众,推动工作起见而召开的会议。属于贯彻为主的会议,不是决策为主的会议。 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原则: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 强行政监督及推行政务公开。
(论述题)十一、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 1、又称中央和地方关系,是指具有隶属关系或监督指导关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主体,在 行使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时,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实质上:中央和地方关系是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的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 益分配关系,其核心是中央政府代表的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两者之间的利益 均衡问题,在现实中,往往表现为集权和分权关系。 3、中央和地方关系的三种模式: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 系模式;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 4、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利益原则和法制原则;发挥两个积极性原则;应当 明确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和责任原则。
(论述题)十二、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现状 1、政治关系: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执行各自政治职能过程中所表现的各种关系体制。我 国是单一制国家,中央和地方之间是一种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在主权问题上,由中央政府统 一行使主权,地方各级政府—各省、直辖市、经济特区、少数民族自治区及特别行政区—都 不是独立的主权实体。地方政府和为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政权机构,其行使职权,既要遵守 法律、法规,又要服从中央统一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人事关系:指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国家干部的管理方面所体现出来的,包括干部的选拔、作 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退休、退职等内容。实行党管干部原则、干部人事管 理的组织体制、统一的公务员制度。 3、法律关系: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关系。立法主体多元化、 法治的统一化。 4、经济关系:指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财政、金融、税收、投资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关系。 财政关系是核心内容。 5、事权关系: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
第十章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问题:泛指民族关系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它同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是社会 发展进程中总问题的一部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变化。 二、当代中国民族问题的决定因素: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各民族 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残余的存在;民族差 异的存在;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 三、当代中国民族问题基本上各民族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具体内部矛盾,其主要内 容包括:各族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央和地方区域之间的关系问题,不同民族成分的领导和被 领导的关系问题, 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民族发展和共同繁荣的问题,国家对少 数民族的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民族文化差异的问题等等。 四、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选择题)五、处理民族问题的政策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即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 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六、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少数民族人民建立的地方政权,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 政的一种形式,实行这种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也是由我国民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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