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
础设施建设项目
竣 工 结 算 书
建设单位: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设计单位:攀枝花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监理单位:四川省兴科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
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书
监理单位: 四川省兴科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价(小写):77.1423 万元(大写):柒拾柒万壹仟肆佰贰拾叁
元整
建设单位:四川省烟草公司攀枝花市公司
结算价(小写):93.694 万元 我 (大写):玖拾叁万陆仟玖佰肆拾元整。
业主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我 审核人: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负责人: 审核人: 审核人:
资格证章: 资格证章:
我 二〇一一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目 录
一、 编制说明
二、 建设工程工程结算总表 三、 工程变更申请报告 四、 变更工程量签证单 五、 建设工程验收记录 六、 工程量签证核定单 七、 申报完工工程量审核表 八、 工程量结算清单
一、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攀枝花市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招标建设工程为修建渠道5条,10.57千米、架设管道(网)2条,0.036千米。
工程名称:攀枝花市米易县、仁和区2010年度烟水配套、机耕道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本标段为4合同段,合同段名称为2010年度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烟基工程,建设地点在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
建设规模:在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基本烟田范围内建设部分烟水配套、机耕道建设项目,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比选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及验收规范。 资金来源:烟草行业出资。
2、编制原则及依据 2.1 编制原则
全部项目施工完成,并通过县、市、省烟草公司验收后编制结算书,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并经监理签证,严格按合同预定及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进行编制。
2.2 编制依据
2.2.1.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文件
2.2.2. 米易县新山乡坪山村2010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书
2.2.3.川水发(2007)20号文颁发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的通知》。
2.2.4..川水发(2007)20号文颁发的《四川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2.2.5.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2.2.6.水利部(水建管〔1999〕523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2.2.7、设计图纸 2.2.8.竣工图及工程量。 二、基础价格
本结算书单价遵循原投标文件中的单价进行编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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