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占用
或封堵,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及堆放家具和其他杂物。
3、 不得损坏消防设备和器材,妥善维护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入指示、事故照明 和通风设
施。
4、 业主(使用人)严禁在小区内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5、 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电器、燃气用具,严禁超 负荷使
用。 6、 小区(大厦)公共地方均不得燃烧香火报纸、织物、纤维、塑料制品、苯制 品及其他废物品,烟头及火屑余灰要及时熄灭,教育小孩不要玩火。 7、 业主(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需要增设电器线路时,必须先经物业管理
处批准后保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材料应采用不 燃或难燃材料。
8、 需要进行燃烧或明火作业时,应向管理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做好防护措施后, 专人监
护下,方可操作。
9、 发生火警,应立即告知管理处或拨打电话 119报警,并关闭电器开关、燃气 阀门,
迅速离开住所;住户及其他人应迅速有序地从楼梯疏散, 切勿惊慌拥挤。
10、 根据市消防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报公安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1) 占用或封堵防区、楼梯、走道或安全疏散出口的; (2) 封闭或损坏消防标志,消防设备、设施的;
(3) 已具备使用管道燃气条件,还继续使用钢瓶装的液化石油气的; (4)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5) 未经许可擅自改动燃气管道的;
(6) 擅自挪用灭火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分别情况,包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 未办理消防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2) 不按规定培植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标志; (3) 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不进行防火处理的; (4) 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明火作业的;
(5) 烧焊、用火、用电作业、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12、 各主(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如刁
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行使权的, 情况,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治安管理规定
(一) 、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保障小区居民生活秩序安全。
(二) 、维持交通秩序,保障小区道路畅通,外来车辆按区域划分停车。
(三) 、对在小区内公共场所晾衣物,在公共楼梯问、通道、平台堆放杂物,饲养 家禽,保安人员应当予以权阻、制止。
(四) 、发现盗窃及时与派出所联系,保护现场。
(五) 、下列届于防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届于治安管理范围: 1、 未经物业管理公司批准,
分别
2、 在小区道路、人行道上施工, 3、 移动标识
4、 志物等行为;
5、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商业用房, 6、 损坏他人财物。
7、 非法携带、存放枪械及弹药,非法储存、使用爆炸、剧蠹、易燃、放射性等 危害物品
几管制刀具。
8、 擅自撬开他人信箱、隐匿、毁弃或私拆他人信件、快件、等信涵。 9、 使用音量过大或发出噪音的器材,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休息。 10、 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11、 在小区内乱倒装潢垃圾、生活垃圾及从楼上往下扔杂物。 12、 利用住宅、商业用房进行非法活动。 13、 故意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小区有关规定和治安管理条例处罚。 十三、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 进入电梯内禁止吸烟、吐痰、涂污和乱扔杂物。 2、 禁止儿童在电梯附近游戏玩耍。儿童乘梯应由大人陪同。 3、 不允许用客乘电梯运物品、垃圾等,如遇特别需要,应报物业服务中心同意 并派专人
监督使用。
4、 不允许装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报管理处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有专 人护送方
可装运。 5、 不允许开启电梯顶部的安全窗和安全门来装运物品。 6、 电梯内禁止动作粗野,只按使用之按扭,不可击打按扭,撞击门板或蓄意损 坏电梯。 7、 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靠梯门,进出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问,以免挡住电 眼。 8、 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处: (1) 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 运行过程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 运行时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4) 有漏电等现象。
十四、绿化管理规定
为使小区有一个鲜花盛开、绿树成荫、优美活新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绿化管 理规定: 1、 爱护小区的花草树木和园林设施。
2、 小区内的绿化综合管理有物业公司绿化队负责。
3、 严禁攀折花木、践踏草坪;不准在树木上晾晒衣物、系铁丝、拉绳索、挂物 件等。 4、 不准损坏花木的保护设施;不准在草坪里及绿化带内嬉戏、玩耍。 5、 不准在爱绿化带内倒污水、垃圾、焚烧物品。 6、 不准在绿化带内设置广告、招牌。 7、 不准在绿化带范围内堆放任何物品。 8、 不准行人和各种车辆穿越和通过绿化带,不准在绿化带停放车辆。
十五、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为确保小区居民有一个活新、优美、整洁卫生、居住舒适的生活环境,根据温州 市卫生管理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1、 维护小区内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2、 小区道路、绿化带及楼前、走廊、楼梯活洁,有物业管理公司保洁人员负责 活扫。 3、 业主(使用人)应养成讲卫生、爱活洁的好习惯,不随地吐痰,不得向室外
排放污水、倾倒垃圾、乱扔杂物。
4、 禁止楼层户外抛物以及在阳台栏杆上放置花盆及其他物品,
过道上对方、吊挂任何物品。
不得在公共走廊、
5、 为保证居民生活安宁,维护环境活洁,减少疾病,小区内严禁饲养宠物、家
禽。 6、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公共部位乱贴标语、广告及宣传品。
7、 严禁在小区内鸣放鞭炮、烟花,焚烧会产生有害气体的物品和制造各种污染8、 不得在任何时候(特别是夜间)使用音量过大或发生大桑音的器材。以免影正常工作和休息。 9、 小区内不得设置经营摊位(包括流动摊位)。\
事件。 响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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