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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第二批105个病种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视频会议。
3.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和试点医院、试点科室制订试点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3月— 7月)。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各病种协作组、各试点医院对各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进行培训。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各试点医院和试点科室组织实施试点工作。
3.各试点科室每月组织对本科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4.各重点专科协作组、病种协作组每2个月组织对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定期召开本协作组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就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研讨,交流经验。
5.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不定期召开辖区内各试点医院试点工作会议,对试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不定期对各地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组织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三)实施工作评估总结( 8月)。
1.各试点科室对本科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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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总结,并于 8月中旬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
2.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各病种协作组牵头单位召开试点工作总结会,对各试点科室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形成总结评估报告,于 8月底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对各试点单位中医临床路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总结。组织召开中医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部署下一步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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