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护理常规
一、一般护理常规 (一)精神科一般护理常规 1.病人入院后,应更换病员服,病区护士应检查病人人院处置情况。并检查病人有无携带危险品,贵重及不必要的物品交家属带回。根据病情及医嘱安排床位,并安排病人家属与医师会谈,观察、接触病人,详细书写入院护理记录,重点交班。 2.新人院病人由专业护士接待,并为其介绍病区内环境、作息制度、住院须知、病区工作人员及其他病友等,使其尽快适应住院生活。 3.新人院病人测体温、脉搏每日两次,连续三天,以后每日测量一次。根据需要测血压、体重、记录月经周期。测量体温一般病人用腋表,特殊治疗及发热病人用肛表,重点病人做到手不离体温表。 4.密切观察新入院病人的病情,日、夜班分别详细书写护理记录,连续三班。住院期间按要求书写各项护理文件。 5.及时留取检验标本送检。 6.准确、及时执行医嘱,观察药物不良反应。 7.鼓励病人集体用膳,观察病人的进食情况,对拒食及特殊情况者,应了解原因并做适当处理,以保证有足够的营养摄人。 8.注意病人衣着的整洁、冷暖及病人的个人卫生(包括口腔、头发、皮肤、指甲等)。 9.每日记录大便次数,如连续三日无大便,遵医嘱处理。 10.观察病人睡眠情况,统计睡眠时间并记录于体温单上,夜间不能入睡者,按医嘱给予药物催眠。 11.非睡眠时间,应积极组织病人参加室内、外活动,丰富其住院生活,有躯体疾患或接受特殊治疗需要卧床休息者例外。 12.病人离开病区参加集体活动或外出检查、治疗时,必须有工作人员看护,病人出院或请假离院应有家属陪伴。 13.护理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做好安全护理,防止发生自杀、自伤、伤人、毁物、出走等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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