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报告:航行计划报告、船位报告、变更报告、最终报告 特殊报告:危险货物报告、有害物质报告、海洋污染物质报告 (1)航行计划报告(SP-SailingPlan)
航行计划是船舶发送船舶报告中心的第一份报文,当船舶在船舶报告区域内港口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离港前或接近离港时发送的报告;或当船舶从非船舶报告区域进入船舶报告区域并准备加入船舶报告系统时,应在接近报告线或进入报告线后发送的报告。
(2)船位报告(PR-PositionReport)
船位报告是由船舶发出的表示船舶当时所在位置的报告。发送船位报告的目的:一是用于船舶报告中心更正跟踪的船位。二是表达船舶安全状态即船舶是否遇险。 (3)变更报告(DR-DeviationReport)
变更报告是当船舶严重偏离了根据以前的报告所能推算的船位或由于其他原因使新的航行计划与原航行计划有较大变更时所发送的报告。 (4)最终报告(FR-FinalReport)
最终报告是船舶参加船舶报告系统发送的最后一份报告。
为搜救目的而建立的船舶报告系统只涉及上述4种报告,而当船舶报告系统还同时具有防污染目的时,则还应包括如下特殊报告。 (5)危险货物报告(DG-DangerousGoods report)
危险货物报告是当发生包装危险货物自离领海基线不超过200 n mile的海域中灭失或可能灭失的事件时,应及时做出的报告。 (6)有害物质报告(HS-HarmfulSubstances report)
有害物质报告是当发生排放或可能排放油类(MARPOL 73/78附则I)或散装有毒液态物质(MARPOL 73/78附则II)的事件时,应及时做出的报告。 (7)海洋污染物质报告(MP-MarinePollutants report)
海洋污染报告是当包装国际危规中认为是海洋污染物(MARPOL 73/78附则III)的有害物质落入或可能落入水中时,应及时做出的报告。
船舶利用以船舶救助为主要目的的船舶报告系统所要尽的义务是按照报告系统的规定程序、内容、方法、时间等准确无误地报告。船舶要加入以船舶搜索救助
为目的的报告系统,只需向该系统中心提交航行计划报告。船舶要退出以船舶搜索救助为目的的报告系统,只需向该系统中心提交最终报告。
根据IMO船舶报告系统文件,以船舶搜索救助的报告系统是自愿参加的,而以船舶交通管理的报告系统是强制要求参加的。
报告以CHISREP加报告类型的识别字母开头,以报告项Z结尾。
11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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