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研〔2011〕02号
关于印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校属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请各相关单位将文件精神通过有效方式广泛宣传,组织召开本单位研究生导师和全体研究生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做好学位论文检测工作。希望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各位导师及研究生与学校一起共同维护良好的学术声誉,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共同努力。
附件:《**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研究生培养 学位论文 学术不端 实施办法 通知 南华大学研究生处
2011年03月02日印
附件:
**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校学术道德建设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树立求实、诚信、向上的学术风气,杜绝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的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建立和健全相应的鉴别和惩处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学位授予工作中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的意见》(学位〔2010〕9号)精神,在已经实施的《**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暂行规定》的基础上,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其原创性及创新点是反映和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意识和科研创新精神,使其恪守学术规范,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工作。
第二条 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采取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各培养单位要加强研究生学术规范教育,提高研究生自律意识;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严格把关,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剽窃他人学术观点,伪造、篡改实验数据与体系。
第三条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负有对所指导学生进行规范学术道德、端正学术学风、防范学术不端的教育责任,并对所指导学生的学位论文严格把关,从根本上杜绝抄袭行为的发生。对导师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或指使、放任抄袭,导致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发生抄袭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将追究该导师的相应责任;若导师指导的学生连续发生多起学位论文抄袭行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依据调查结果给予停止导师资格一定时间或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
第四条 学校引进**大学中国知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研制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 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所有在我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均须按本实施办法接受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第二章 工作组织与实施
第五条 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工作由校研究生处及各有关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检测范围与内容 一、检测范围
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检测内容
以重合字数和总文字复制比为指标(详见附件),对研究生学
位论文全文进行文献数据库(全国)联机检测。
三、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以《文本复制检测报告单》方式反馈给各培养单位,再由培养单位反馈给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研究生。
第七条 论文提交 一、格式要求
1.学位论文一律使用简体汉字书写,论文应为参加正式答辩的终稿,不包含中英文摘要、中文文摘、目录、参考文献、附录、索引、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个人简历、致谢词、独创性和使用授权声明以及图片等内容。
2.学位论文应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文件名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注:中间连接符号为中横线“-”),如********-张三.doc。
二、提交方式
1.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与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同步进行;不需要进行“双盲”评审的,与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同步进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安排为①3月11日前:博士研究生;②4月11日前:学历硕士研究生;③9月15日前:博士研究生或非学历硕士研究生)将论文终稿的检测电子版(要求见上述“一、格式要求”)、纸质版提交所在学院或医院,同时提交“**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申请表”。
博士研究生及非学历研究生自行将论文及相关材料提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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