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解释可以遵循这些原则:(1)景观是文化的线索,可以提供占据景观的人的类型的证据;(2)景观的所有要素都反映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讲,所有要素同等重要;(3)通常被看作理所当然的普通景观很难通过传统的学术方法进行研究,因而需要新方法,如人文主义观点所提供的那些方法;(4)考察景观的意义需要考察该景观的历史;(5)某一文化景观的各要素只有放在其地理背景中进行研究才有意义;(6)因为绝大多数文化景观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所以景观的解释依赖于对该处自然景观的认识;(7)景观中的几乎全部客体都可以传输某种信息,尽管不一定以明显的方式传输。
利用对过去文化景观留下的遗迹来探索某地文化景观过去的发展过程,成为人文地理学的一种特殊研究方法。美国地理学家惠特尔西将此称为“文化史层”研究(sequent occupance)。文化景观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也受到了相当的重视,在旅游开发、区域规划与城市规划、农业发展、环境保护等领域已经得到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2节 人文地理学的基本理论
一、人文地理学理论的多元性
目前,人文地理学的著作多注意到问题往往在论述其分支学科之前做些理论介绍。有关人文地理学的理论有:区位论、行为论、文化景观论、人地关系论等。严格说来,区位论是经济地理学与城市地理学的核心理论,而不是人文地理学的核心理论,特别是今天我国大多数地理学者接受地理学的三分法的情况下,狭义人文地理学已不包括经济地理学。即使在人文地理学中,论述有关农业和工业的内容,应更多从人文地理角度分析其现象。
文化景观论毫无问题是过去或现在人文活动的结果,可以通过它研究该地区的人以前的各种活动,恢复其以前的活动过程。但是,文化景观只是过去人文活动的结果,并不能说明人文活动的动力与原因。行为论,是把心理学的有关成就与理论引人地理学,发展成人文地理学一个新的分支——行为地理学。其理论只能说明人在某种环境中的一些行为。 人地关系论应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理论,可包含该学科的各个分支,影响到人文地理学的各个要素和方面。人地关系论,当前应突出研究,如人口、资源环境如何协调、可持续发展等。从人的文化适应中,可以看到人类与环境的关系是反映在物质文化、制度文化与精神文化三个方面。如果将这三种文化及其相互间与环境的关系做深人研究,也就会对人与环境的人地关系有全面了解。
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北美的人文地理学出现,以文化为其核心理论来统率人文地理
学的各分支的人文地理现象。所以,几乎在所有人文地理学的教材中都把文化列为核心理论,放在重要地位。Tery G.乔丹在其所写的教材 Human mosaic一书中用文化这个核心理论贯穿到各个章节,对每一个人文地理现象都从空间、时间、文化生态、文化整合、文化景观方面进行系统论述。实际上是从各人文地理现象的空间分布出发,通过扩散的时间过程使时空相结合,以其与自然环境的生态关系、与其他人文现象的整合情况来分析其复杂的相互关系,最后以现存的文化景观来说明上述过程与关系的形象表现。这反映文化理论深入到人文地理所研究的各有关方面,形成严密的分析框架。因此,该书被认为是一本理论性相当高,层次分明的著作。
二、人地关系论
人地关系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客观关系,是人文地理学研究的中心课题,也是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理论基础。人地关系的产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曾出现了许多不同的人地观,由最初的天命论到环境决定论、或然论,然后是生态论等,直到本世纪60年代,面对人口剧增、资源匮乏、环境恶化、生态失调等日益严重的全球性问题,人类才开始意识到人与自然之间应当保持和谐、协调的关系。由此谋求人与自然环境共生和谐的人地关系和谐论,逐步在全世界得到确认,并成为人文地理学理论的一大革新。下面介绍在不同历史时期占据过主导地位的人地关系理论。
(一) 环境决定论
环境决定论(environmental determinism)原称地理环境决定论,简称决定论,它强调自然环境对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环境决定论的思想在西方渊源很长,从时间上来说可以追溯到希腊时代,涉及到好多学科的学者的参与。
希腊学者亚利斯多德(公元前384—前322年)是一个在许多领域都做出重要贡献的学者,一生著作甚多。他在其《政治学》一书中谈论到人与环境的关系。他说北方寒冷的地区各民族的性格是“精力充沛”,“富于热忱”,但“大都拙于技巧而缺少理解”;亚洲气候炎热,各民族“多擅长机巧,深于理解,但精神卑弱,热忱不足”,故常屈从于人而为臣民,甚至沦为奴隶;希腊各族兼有这两种禀赋和品德,“既具热忱,也有理智;精神健旺,所以能永保自由,对于政治也得到高度的发展”。[1]他认为希腊民族兼有两种优良品德,主要是因为希腊处于寒冷与炎热的北南气候之间的自然环境所致。 [1] 转引自袁华音.西方社会思想史[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8.48~49.
到18世纪时,法国的政治哲学家孟德斯鸠(1689-1755年)在其晚年所写的《论法的精神》一书中,他在谈到民族、政治、宗教等社会现象方面原因时说:“炎热国家的人民就像老头子一样怯懦;寒冷国家的人民则像青年人一样勇敢”。[2]在政治制度方面,他说:“热带民族的怯葸常常使这些民族称为奴隶,而寒冷气候的民族的勇敢使他们能够维护自己的自由”。[3]在宗教方面,孟德斯鸠认为,寒冷气候,使人具有独立自主的精神,炎热地方,使人具有顺从的性格,所以,欧洲容易传播基督教,亚洲容易传播伊斯兰教。他说:“伊斯兰教在亚洲很容易地建立起来,而在欧洲一筹莫展;基督教在欧绵延下去,而在亚洲则受到摧残??气候是原因之一”。[4]
在孟斯德斯鸠以后,德国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年)在阐述社会历史的发展时,也认为,世界上有三种地理环境:“①干燥的高地,同广阔的草原和平原。②平原流域,是巨川、大江所流过的地方。③和海相连的海岸区域”。[5]关于这种地理环境对当地社会历史的作用,黑格尔指出,从蒙古经阿拉伯到北非的沙漠地区,居民过着游牧生活。他们好客和掠夺成性,往往侵扰周围文明国土,过着无法律制度和家长制生活。在平原流域,四大文明古国所在地,居民依靠农业,被束缚于土地上,性情守旧、呆板、孤僻,过着君主制生活。大海附近的居民却具有冒险精神、勇气和智慧。人们多从事工商业,过着民主制生活。 在地理学领域有两个地理学家的理论对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的观点带来广泛影响,他们分别是德国地理学家F.拉采尔(Fledrich Ratzel,1844-1904年)及其学生美国地理学家 E.C.森普尔(Ellen Churchill Semple,1863-1932年)。拉采尔曾受过良好的动物学训练,深受当时流行的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思想在社会科学中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在他的《人类地理学》(1882-1892年)一书中,把人看作是环境的产物,人和生物一样,其活动、发展和分布受环境的严格限制,环境以“盲目的残酷性统治着人类的命运”。E.C.森普尔在其所写的《地理环境之影响》一书中,对拉采尔的思想广为介绍。不过,她对地理环境决定论思想取慎重态度,正如其在序言中提到的,“只言地理要素与地理影响,不言地理的限定要素,且慎言地理之支配也”。[6]
环境决定论思想尽管流行时间较长,但是这个理论过分强调环境的决定作用,忽视各种因素之间复杂关系,因此从20世纪30年代始遭到许多批判,影响大为削弱。地理学家认识到,不同地域的人类社会不仅受到自然环境的影响,而且也受到社会、历史诸因素的影响, [2]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28. [3]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73.. [4] 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60. [5]黑格尔.历史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2.
[6] 森普尔.地理环境之影响[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4.
地理环境并不起决定性的影响。
(二) 可能论
可能论(possibilism)也称或然论,它不是强调环境在人地关系中的决定性作用,而是注重人对环境的适应与利用方面的选择能力。这种思想是法国地理学家 P. 维达尔·白兰士(Paul Vidal dela Blache,1845-1918年)于 20世纪初提出的。他认为,在人地关系中,人是积极的力量,不能用环境控制来解释一切人生事实;一定的自然条件为人类的居住规定了界限,并提供了可能性,但是人们对这些条件的反应或适应,则按照他自己的传统的生活方式而有所不同。同样的环境对于不同的生活方式的人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生活方式则是决定某一特定的人群将会选择那种可能性的基本因素。
他的学生J.白吕纳(Jean Brannes,1869-1930年)对这个理论进行更深入研究,将人类对环境的利用与适应的选择能力这个命题有了进一步发展,他认为心理因素是人类与自然的媒介和一切行为的指导者。他说,“心理因素是随不同社会和时代而变迁的;人们可以按心理的动力在同一自然环境内不断创造出不同的人生事实来”。在人地关系方面,他说:“自然是固定的,人文是无定的,两者之间的关系常随时代而变化。”[7]
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在地理学界,可能论的思想中在研究人地关系方面获得较多的支持者。他们认为,在人地关系中,不应忽视自然环境的影响,在许多文化现象中,自然环境留下深刻的影响。可是,文化遗产在影响人的行为方面,至少,其作用的重要性不亚于自然环境的影响。
(三) 适应论
适应论(adjustment theory)是英国人文地理学家P.M.罗克斯比(Percy M.Roxby,1880-1947年)提出的。他认为,人文地理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群对他们的自然环境的适应;二是居住在一定区域内人群及其和地理区域之间的关系。这里所指的适应与生物的遗传上的适应不同,它是通过文化的发展而对自然环境和环境变化的长期适应。这种适应,既意味着自然环境对人类活动的限制,也意味着人类社会对环境的利用和利用的可能性。 (四) 生态论
生态论(human ecology)是美国地理学家H.H.巴罗斯(Harlan.H.Barrows,1877-1960年)提出的。他在1927年发表的一篇文章中称,地理学是有关“人类生态学的科学”,其目的不在于考察环境本身的特征和客观存在的自然现象,而在于研究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反应。历史学研究人类在时间上的关系,地理学则侧重于分析人类在空间上的关系。生态论与适应 [7] 转引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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