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工作权责划分表
IA主办
2015年3月20日订定
董事会 工 作 项 目 董事长 一、稽核制度之建立、修订及发展 二、稽核处理处罚规定之建立、修订及发展 三、稽核之涵义、内容、范围及方法 四、稽核规章制度之解释 五、年度稽核计划 (一)核准 (二)筹划及汇编 (三)研拟及执行 六、稽核报告及通报 (一)稽核报告及通报之核阅 ˇ ˇ ˇ ˇ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稽核室 ˇ ˇ 各部门 一级主管 稽核室 ˇ ˇ 各厂处 二级主管 稽核室所 属 各厂处所 属 董事会 工 作 项 目 董事长 (二)稽核报告及通报之签发 七、稽核处理处罚 (一)警告 (二)通报批评 (三)罚款 (四)责令限期改正 (五)收缴违规违纪所得 (六)移交公司纪检监察转司法机关处理 (七)依公司规定采取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 八、稽核通知书之签发 九、稽核项目工作方案 十、稽核调查、查核及追踪改善 十一、稽核工作记录之管理及调阅 十二、已逾保管期限稽核工作记录之依法销毁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 稽核室 ˇ ˇ ˇ ˇ ˇ 各部门 一级主管 稽核室 ˇ ˇ 各厂处 二级主管 稽核室所 属 ˇ ˇ ˇ ˇ ˇ ˇ 各厂处所 属 注:一、本表所列被授权人遇有须转陈上级者,得转陈请示之。
二、本表所列「ˇ」符号,代表最后之核定,但各级主管仍应依实际签办或核转程序,分别负拟办、初核或复核之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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