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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规、检规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6/15 11:58:55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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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员接到供电调度员发布的带电作业命令后,方可实施安全措施、办理准许作业手续。

作业结束后,值班员要向供电调度请求消除带电作业命令,由供电调度给予消除作业命令时间,双方记入作业命令记录中。 安全距离

第84条 间接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包括所持的非绝缘工具)与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电压等级 安全距离 110kv 1 000mm 55kv 700mm 27.5和35kv 600mm 6~10kv 400mm 绝缘工具

第85条 带电作业用的绝缘工具材质的电气强度不得小于3kV/cm;其有效绝缘长度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电压等级 有效绝缘长度 110kv 1 300mm

55kv 1 000mm 27.5和35kv 900mm 6~10kv 700mm

第86条 绝缘工具要有合格证并进行下列试验(试验标准见附录6): 一、对使用中绝缘工具定期进行试验(试验周期见附录6) 二、绝缘工具的机、电性能发生损伤或对其怀疑时,进行相应的试验。 禁止使用未经试验或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期的绝缘工具。 第87条 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使用2 500V绝缘摇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并应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第88条 带电作业工具应设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并建立每件工具的试验记录。

第89条 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存放。

第90条 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要经常保持清洁、干燥、切勿损伤。使用管材制作的绝缘工具,其管口要密封。 安全规定

第91条 在进行带电作业前必须撤除有关断路器的重合闸(测量绝

缘子的电压分布除外)。在作业过程中如果有关断路器跳闸或发现设备无电时,值班员均要立即向供电调度报告,供电调度员必须弄清情况后再决定送电。

第92条 在使用绝缘硬梯作业时,除遵守使用梯子作业的有关规定外,还要注意扶梯的部位要尽量靠近地面,以保持足够的有效绝缘长度。

第七章 其他作业

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

第93条 当作业人员与高压设备带电部分之间的距离等于或大于第65条规定数值时,允许不停电在高压设备上进行下列作业: 一、清扫外壳,更换整修附件(如油位指示器等),更换硅胶,整修基础等。 二、补油。 三、取油样。

四、能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运行的简单作业。

第94条 进行远离带电部分的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人员在任何情况下与带电部分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二、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

三、在高压设备外壳上作业时,作业前要先检查设备的接地必须完好。

低压设备上的作业

第95条 在变压器至钢轨的回流线上作业时,一般应停电进行,填写第一种工作票,但对不断开回流线的作业且经确认回流线各部分连接良好时,可以带电进行。

对断开作业的回流线,必须有可靠的旁路线。

在回流线上带电作业时,要填写第三种工作票。严禁1人单独作业,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

第96条 在低压设备上作业时一般应停电进行。若必须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穿紧袖口的工作服,戴工作帽,手套和防护眼镜,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垫上工作;所用的工具必须有良好的绝缘手柄;附近其他设备的带电部分必须用绝缘板隔开。

在低压设备上作业时,严禁1人单独作业。带电作业时作业人员的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三级;停电作业时至少有1人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二级。

第97条 严禁将明火或能发生火焰的物品带入蓄电池室。在蓄电池室进行作业时,作业前要先检查并确认室内无异常现象,在作业过程中禁止对蓄电池充电,室内所有的通风机均应开动,保持通风良好。 在向蓄电池中注电解液或调配电解液时要戴防护眼镜。当稀释酸液(或碱液)时要将修订本以液(或碱液)徐徐注入蒸馏水中,并用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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