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确保我县基础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 “规范办学行为、优化教育环境、推进素质教育、建设教育强县”为宗旨,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目标要求
按照“全县统筹、政府主导、整体推进、标本兼治、强化督察、严肃问责”的原则 ,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中小学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课业负担明显减轻,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形成有利于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主要任务
1、提升教师素质、加强师德建设。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要注重提高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坚持师德首位,推进师风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素质。着力解决个别教师师德失范、爱岗敬业精神不强;对教学工作投入不够,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塞责,应付了事;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问题。
通过开展学生评教、家长评教、社会评教等活动和评选教育教学专家、师德标兵、师德示范学校及名师、名学校、名校长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支学生爱戴、家长满意、社会公认的教师队伍。
2、深化教学改革、搞好三公开活动。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统筹规划,整体推进。既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的活力,又要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督导部门要对我县课堂教学改革情况进行督导评估,把教学改革成效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重要指标。 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指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按照 “立足岗位、全员参与、互评互议、提升素质”的工作思路,以“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为载体,扎实有序地开展“校校公开课、人人公开课、天天公开课”活动,努力打造高效课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不得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休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学校、教师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学校、学生违规订购教辅材料。
3、科学安排时间、严控作业总量。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坚决纠正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的
做法,依法保障学生的休息权利。严格执行教育部印发的《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评价机制和监督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学校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没有认真执行该规定的学校,在各种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
4、严格考试管理、严禁炒作考试成绩。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省、市有关规定,科学规范初中升学考试、中学业水平考试以外的其他形式统一考试。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坚决制止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现象。要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各有关部门、学校不得以中考、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各学校及教师不得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对学生排名和安排学生座位。各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中考、高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高中、重点大学情况的信息。各宣传媒体不得宣传炒作学校的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等情况;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及“高分学生”等。
5、规范招生秩序、深化考试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坚持学生区域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基本原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合理调整学区范围,向社会公布。严格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