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冢,“庐”屋舍;“冢”,坟墓。为尽孝道,古人在服丧期间,于父母或师长坟墓旁搭建的守护的屋舍,叫做“庐冢”。亦作“庐墓”。 47.以其乃华山之阳名之也。
——阳,山的南面或水的北面(多用于地名);阴,山的北面,水的南面。
48.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
——古代男子成人,不便直呼其名。故另取一与本名涵义相关的别名,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后因称字为表字。
——父(甫),对有才德的男子的美称,多附缀于表字后面。 【引申】姓名字号
——上古有姓有氏。姓是一种族号,氏是姓的分支。 上古同姓不婚,贵族妇女的姓比名更为重要。贵族中女子称姓,男子称氏,这是因为氏是用来“明贵贱”的,姓是用来“别婚姻”的,二者的作用不同。
战国以后,人们以氏为姓,姓氏逐渐合而为一,汉代则通谓之姓。
古人有名有字。旧说上古婴儿出生三个月后由父亲命名。男子二十岁成人举行加冠礼时取字,女子十五岁许嫁举行笄礼时取字。名和字有意义上的联系。
周代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加伯仲叔季表示排行,字的后面加“父”或“甫”字表示性别,这样构成男子字的全称。 春秋时男子取字最普通的方式是在字的前面加上“子”字,这是因为“子”是男子的尊称。
古人尊对卑称名,卑自称也称名;对平辈或尊辈则称字。(称字不是最尊敬的方式,最尊敬的方式是不称名也不称字。)
下面简单罗列古人的称谓:
【直称姓名】自称姓名或名。用于介绍或作传。称所厌恶、所轻视的人。
【称字】对平辈或尊辈称字出于礼貌和尊敬。
【称号】号,一般只用于自称,以显示某种志趣或抒发某种情感;对人称号也是一种敬称。
【称谥号】古代王侯将相、高级官吏、著名文士等死后被追加的称号叫谥号。
【称斋名】指用斋号或室号来称呼。
【称籍贯】柳宗元是河东(今山西永济)人,故而人称柳河东;北宋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故而人称王临川。 【称郡望】韩愈虽系河内河阳(今河南孟县)人,但因昌黎(今辽宁义县)韩氏为唐代望族,故韩愈常以“昌黎韩愈”自称,世人遂称其为韩昌黎。
【称官名】如“孙讨虏聪明仁惠”,“孙讨虏”即孙权,因他曾被授讨虏将军的官职,故称。
【称爵名】北宋王安石封爵荆国公,世称王荆公。 【称官地】指用任官之地的地名来称呼。如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世称柳柳州。
【兼称】如《游褒禅山记》“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前两人兼称籍贯、姓名及字,后两人先写与作者关系,再称名和字。 【谦称】
愚,谦称自己不聪明。 鄙,谦称自己学识浅薄。
敝,谦称自己或自己的事物不好。 卑,谦称自己身份低微。
窃,有私下、私自之意,使用它常有冒失、唐突的含义在内。
臣,谦称自己不如对方的身份地位高。
仆,谦称自己是对方的仆人,使用它含有为对方效劳之意。 【敬称】
令,意思是美好,用于称呼对方的亲属,如令尊(对方父亲)、令堂(对方母亲)、令阃(对方妻子)、令兄(对方的哥哥)、令郎(对方的儿子)、令爱(对方的女儿)。
尊,用来称与对方有关的人或物,如尊上(称对方父母)、尊府(皆称对方父亲)、尊堂(对方母亲)、尊亲(对方亲戚)、尊驾(称对方)。
称谓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用于敬称地位高的人或年长的人,如称已死的皇帝为先帝,称已经死去的父亲为先考或先父,称已经死去的母亲为先慈或先妣,称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为先贤。
必修三
(八)《寡人之于国也》
49.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 ——凶,谷物收成不好,荒年。 ——粟,俗称小米。 【引申】五谷
——五谷,古代有多种不同说法,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指稻、黍(黄米)、稷(粘米)、麦、菽(豆);另一种指麻、黍、稷、麦、菽。
50.五十者可以衣帛亦。
——《盐铁论》中说:古代普通人要到八九十岁才能穿丝绸衣服,在这以前,只能穿麻衣。所以老百姓称为布衣。 51.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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