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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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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农办外[2017]1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7.11.07 【实施日期】2017.11.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的通知

(农办外〔2017〕11号)

为深入贯彻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和促进农业对外合作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农业走出去,全面梳理境外农业投资合作项目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5年和2016年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基础上更新完善项目信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标准

1.在境外投资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在境外投资的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远洋渔业(含水产养殖)的生产、加工、仓储、物流等项目,以及种子、农(兽)药、化肥等投入品类项目。 1 / 3

3.境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项目。

4.各类境外涉农并购、参股项目。 5.已经启动实施,具备一定基础的项目。 二、项目信息填报要求

1.新项目由各企业按照要求填报。

2.地方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和管理权属,由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汇总。中央企业通过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推荐汇总。

3.填报科目包括:项目名称、合作国、项目类型、项目目标、项目内容、分行业投资额、当年投资和年度投资计划、进展情况、实施单位等(见附表)。

4.企业要对填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要对项目认真审核。 三、有关要求

请各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中国农业国际交流协会做好项目统计工作,于2017年12月8日之前将项目信息汇总后报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农业部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徐甲坤刘祖昕

电话:010-59192243,010-59192540 邮箱:hezuoban@agri.gov.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 邮编:100125

附件: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信息统计表(表样)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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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农业走出去重点项目储备库项目信息统计表(表样)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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