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
2018年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办财务〔2018〕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水利部、财政部组织编制了《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建设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和工作主体责任,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落实地方建设资金,明确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商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尽快分解下达中央补助资金,落实省级财政资金,突出加大对《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完成《实施方案》确定任务的基础上,已纳入《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7年度实施方案》的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统筹安排资金予以支持。
三、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优化招投标等环节,推进项目尽早开工,加快项目建设和预算执行进度,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
标任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生态环保等措施。
四、中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财农〔2016〕181号)要求执行,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涉及贫困县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对严重违规违纪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五、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将确定实施的项目和中央补助资金分配额度,正式行文报水利部。
全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8年度
实施方案
二〇一八年五月
一、背景情况
2015年以来,在财政部的支持下,水利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针对一些地区出现的河湖淤积萎缩、水污染加剧、生态功能退化、河湖连通不畅等问题,组织各地以县市为单元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
目前,已实施中央财政补助连通项目共159个,总投资319.45亿元。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在深入开展前期论证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保障了项目的顺利实施。水系连通建设思路不断转变,项目实施范围逐渐由城区转向城乡结合区域,治理模式逐渐由单一治理转向系统治理。通过实施清淤疏浚、打通隔断、新建必要的人工通道,改善了500余条(个)河流(湖泊/水库)的连通性,有效促进了水体流动性,提高了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力,显著改善了人居环境。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县域层面河湖水系连通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地方建设需求巨大,水系连通工程建设任重道远,亟需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补齐城乡水系综合治理的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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