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级用) 》(附件 4 、5 ),于 12 月 10 日前上报北林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七)各级预防接种单位对未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完成接种的 14
岁及以下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补种原则见附件 6
附件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 / 补种通知单 黑龙江省儿童入 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补证及补种情况报表 黑龙江省儿童入托、 入学预防接种 证查验补证及补种情况统计表
黑龙江省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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