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外籍教师外出参观、游览等活动,要派专人陪同,负责翻译及安全保卫工作;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并随时提醒外籍教师注意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现金和贵重物品。
(五)、学生不得随意出入外籍教师的寓所。外籍教师不准私自在住处留宿来访人员。 (六)、学校指派思想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专人负责服务外籍教师的教学、工作、生活,遇有困难,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解决。
(七)、学校与保卫、公安部门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
五、教育教学工作条例及管理制度
21.拓展型课程管理章程
(一)、每学期开学前教师在教研组研讨的基础上,填写开设课程申报表、课程介绍,上报教导处,并制定课程方案,以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课程讲义。
(二)、年级组长配合教导处负责本年级的学生选课和编班工作。
(三)、教师每节课要制定教学目标、教学设计,并有电子文稿,课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布置学生各种形式的课后作业,要有作业反馈。
(四)、每位任课教师在开课前要安排好学生座位,学生上课必须按座位表就座。
(五)、每节课前教师要做好点名工作,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课程结束进行汇总统计。 (六)、任课教师对缺席、迟到、早退以及其他违纪的学生有责任及时进行教育,并与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沟通联系。
(七)、对于缺课三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任课教师有权取消其本课程成绩。
(八)、课程结束对每个学生要有评价,并负责各位学生的学业评价手册的填写,把评价结果上交教导处。
(九)、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要交上本课程的讲义的电子文稿,汇编成校本讲义,并附上工作总结、学生出勤记录。
(十)、教导处负责每学期的拓展型课程的学生问卷调查,以及相应的随堂听课评价,和日常管理,以此做出对该课程的总体评价,评选出学校重点课程。
(十一)、教导处负责每月拓展型课程课时费的统计,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被评为学校重点的课程,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22.研究型课程管理章程
(一)、每学期开学初,研究型课程教研组(学校课题组)负责高一年级基础知识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计划和教学进度,制定课程讲义,上报教导处。
(二)、教科研室和教导处讨论并选拔研究能力较强的教师专门负责基础知识课程的教学工作。
(三)、负责基础知识课的教师在课堂中积极引发学生研究兴趣,组织学生成立课题小组,收集各小组的课题题目,上报学校课题组。
(四)、所有高一、二年级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各教研组长提交拟研究的课题题目,各教研组组长整理后上报学校课题组。
(五)、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收集和整理全校师生递交的课题,进行筛选后融入学校课题库,并向高一、二年级所有班级公布,各课题小组再次挑选并确立课题。
(六)、研究型课程教研组针对各课题小组最终汇报的课题题目,为每个小组选定指导教师,并确保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课题组数量不超过4个。
(七)、指导教师有责任联系各课题小组,认真指导各小组完成课题研究,按时填写《指导教师手册》,完成“师生联系卡”,课题研究结束后根据课题组成员的表现负责对每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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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进行成绩评定。
(八)、指导教师必须认真指导各课题小组完成对开题报告、课题研究中期报告以及研究成果报告。
(九)、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根据各课题小组的开题报告内容挑选重点课题,并组织举行重点课题的开题论证会和结题答辩会。
(十)、结题答辩会后,研究型课程教研组负责对课题研究的表彰工作,评选出“优秀个人奖”、“优秀团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十一)、教导处根据指导教师所带课题数量和质量统计课题指导费,并上报学校人事处,对于所指导课题被评为学校重点课题、优秀课题的教师,在学年结束给予一定的奖励。
23.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加强教师科研意识,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修订《五爱高级中学教育科研工作条例》:
一、总则 (一)、教科研工作目标:
构建以学校实验项目及相关子课题研究为主体,以新课程实施和教师专业化发展及校本培训为研究重点的广大教师广泛参与的群体性校本科研工作体系。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推进课程改革,为提高我校各项工作效益和水平服务,为落实发展规划,实现特色办学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服务。
(二)、指导思想:
校本教科研工作是教师学习思考、研讨交流、课题研究、专业发展及培训的一体化过程,是日常工作与教育科研工作的一体化过程,是教研、德研与科研德一体化过程。我们将这一思想概括为“科研工作化,工作科研化”,使教科研成为每一位教师本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倡导“科研兴校”。
(三)、工作策略:
继续坚持与发展被过去四年实践证明了的一系列策略,科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相结合,降低起点和积极渗透相结合,广泛发动与重点扶持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积极推进“管理从严、考评从严、分配从优”,抓住课改和申办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契机,全员发动广大教师投入教科研工作。充分利用行政、学术、经济等手段。
二、科研工作管理组织体系 构建“(分管)校长——科研室——教研组、年级组”三级科研组织管理网络。校长是学校科研决策者和实验项目科研带头人和负责人,学校教科研室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等管理职能,教导处、德育处和各教研组、年级组动员教师参与科研工作,以科研深化教研和德研,以教研、德研促进科研。加强对教师教科研工作的考评,严格执行我校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
教科研室在继续承担各级科研课题常规管理的同时,还将负责规划的实验项目和子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教科研室应不断加强与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等部门的工作协调和合作。我校教科研室还是管理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的职能机构,将以科学研究为先导组织教师校本培训并负责培训课程开发与管理。
三、课题管理
对于学校教育科研课题实行分级管理。市级、区级重点课题由校教科研室协助上级管理部门按市、区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区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课题由校教科研室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学校和教师个人负责的各级各类课题由科研室备案,教师应主动将自己承担的非校教科研室组织或经手的教育科研课题报学校教科研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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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课题前期(申报)管理
区级课题申报两年一次,学校教科研室负责将当年区级课题申报工作安排及课题指南及时通过校园网及书面通知告知教师,若区级课题有课题数量限制,学校将组建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择优申报。余下课题中选出部分作为校级课题。
无区级课题申报工作的年份,学校自行组织校级课题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学术小组论证评审,立项数量,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决定。为集中有限力量,及时解决改革和实验中的重要紧迫问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课题招投标工作。
(二)、课题中期管理
学校科研室对校级课题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对区级一般课题每学年进行一次书面检查,并协助区教科研室对区级重点课题开展中期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课题进展情况、有无阶段成果或调整,课题研究的困难及今后研究工作的具体安排等等。教科研室将反馈检查结果,指导课题研究,对重要课题组织中期论证。
(三)、课题后期管理
教科研室协助区教科研室做好区级重点课题结题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对校级课题成果进行鉴定、写出鉴定意见。每两年举办一次科研成果的评比活动,并对其中优秀者给予各种形式的奖励。获当年区级成果者一般不参与校级成果评比。
四、教育科研成果推广
教科研成果一般指市、区、学校以上各类科研成果评选出获奖的成果。为了鼓励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积极推广、应用已有成果,使成果产生更大效益,将在每年举行的教科研会议中开展成果报告或其他推介活动。
五、课题经费管理
市、区级课题由市、区有关部门按规定下拨,学校根据《五爱高中教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条例》规定另行发放,对校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经费将在课题立项和结题后分期发放。
六、其他教科研工作 (一)、学校将努力提升教师科研能力,选派教师参加上海市教科研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安排教师参加区教师进修学院开设的相关课程学习。积极探索教科研校本培训工作,注重在科研实践中提升教师的科研能力。发挥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科研能力。
(二)、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聘请校外专家来校讲学或开展科研指导,积极推进与高校和兄弟学校的合作研究和资源共享。
(三)、教科研室积极参与或协助德育处、教导处和其他职能处室组织学术研讨或工作研讨活动,努力将科研的思想和方法渗透到学校各项工作中,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四)、定期举办教科研工作会议或课题研讨会,办好《五爱教科研》。
24.教育科研工作奖励条例
开展教育科学研究,有利于教师探索教育规律,锤炼教育艺术,提高专业水平,改善教学质量和教育效果,有利于学校深化教育改革,加强教学管理,优化师资队伍,培育学术氛围,彰显学校特色,提高办学水平。
为了奖励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进步和成绩的教师,激励更多教师投入教育科研,特制定本条例:
(一)、教科研工作奖励级别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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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金额(元) 市级 区级重点 发放时间 开 2000 1000 题 中期评 1500 1000 审 结 1500 1000 题 总计 5000 3000 (二)、教科研成果奖级别与金额; 等第 金额(元) 级别 一等奖 区级一般 (含市青) 500 500 500 1500 二等奖 三等奖 市级 10000 5000 3000 区级 3000 2000 1000 注:市青年教师基金课题成果奖参照区级三等奖发放。 (三)、关于本条例的说明及具体发放办法
本方案奖励对象为受聘于五爱高级中学的在职教师。 本方案的奖励对象为获奖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开题”以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通知书登记为准。 “成果”以获奖证书或获奖通知登记为准。
每年3、4月份,择日在教职工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举行后14个工作日内将该年度资金发至奖励对象。
如果原计划结题时间后的14个月内仍未结题,该课题作废,并从第15个月开始分别在6个工作月内逐月扣发已发金额数(含开题和中期评审已发金额)。
校级课题将根据具体情况在年终奖中予以适当奖励。 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校长。 (四)、关于学术论文的奖励
每年初,教科研室进行上年度全国或省市级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教科研及其他学术论文登记,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审定后,酌情奖励。
25.班主任工作室工作条例
(一)、目前学校青年班主任比重大,为加快青年班主任培养,促进班主任队伍专业化成长,特设立班主任工作室。
(二)、班主任工作室导师人选由学校德育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在学校资深教师中产生,导师需具备优秀的带班经历,在建班育人上有明显实效,带班风格上有鲜明特点。
(三)、班主任工作室成员人选原则上由青年班主任自主报名与学校德育处推荐相结合,确定后报学校德育处备案。
(四)、为便于班主任工作室活动的开展和年级组工作的需要,原则上各年级组各设工作室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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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班主任工作室应定期开展活动,原则上以“问题探究——案例分析——课题研究——学习交流——成果展示”为模式,开展专题学习、问题研讨、科研实践、展示汇报等四大模块的活动。
(六)、各班主任工作室每学年需进行培养成果的展示汇报,展示汇报的形式可以是成员班级的主题活动展示,也可以是班主任工作科研成果或个案分析展示。
(七)、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讨论各工作室运转情况,对培养成果显著的导师和优秀青年班主任予以表彰。
26.学生助理工作条例
(一)、为更好加强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学校特设学生助理岗位。
(二)、学生助理共分为三级,自上而下依次是德育主任助理、年级组长助理及班主任助理。
(三)、学生助理的产生由学生自己报名和老师推荐相结合,助理的工作年限一般为一年。
(四)、班主任学生助理负责检查、督促班级行为规范,年级组长助理负责巡查、督促年级行为规范,德育主任助理负责巡查、督促全校学生的行为规范。
(五)、德育主任助理每周召开学生助理例会,通报反馈上周常规检查情况,针对某些较普遍问题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商议解决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德育主任、年级组长。
(六)、如有工作需要,各级助理应协助德育主任、年级组长开展好学校其他重大活动。
六、人事工作条例
27.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用工制度的改革,建立竞争的流动机制,依法确立单
位与职工的聘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同本单位建立聘用关系的全体人员。
第三条 聘用关系以聘用合同形式予以确立。聘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
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职工与单位即不存在聘用关系。
第四条 本单位成立由校长、工会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人组成的聘用工作领导小
组,全面领导学校聘用工作;并成立以人事部门、工会主席和职工代表组成的聘用工作组,负责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必要时可以吸收相关专家或者其他有关方面人员参加。工会对聘用合同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实行聘用制度后,对聘用职工建立《聘用手册》制度,《聘用手册》由上
海市人事局统一印制,记录职工的聘用信息。职工在职期间,《聘用手册》由单位保管。
第二章 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六条 人员聘用基本程序:
1. 公布岗位设置及其职责、聘用条件、工资待遇等事项; 2. 应聘人员提出申请;
3. 聘用工作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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