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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不良点定义
点缺陷 色差 缩水
有感划伤 无感划伤 阴影 桔纹 露底材
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产品表面呈现出与标准样品(客户承认样品)的颜色的差异,称为色差。 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 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没有深度的划痕。
在喷漆件或塑料件表面出现的颜色较周围暗的区域。
在喷漆件或电镀件表面出现大面积细小的像桔子皮形状的起伏不平。 在喷漆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层过薄而露出基体颜色的现象。
7.2 尺寸
严格按照图纸所提供的各项尺寸进行检测。
7.3 标志
每个电池上应有下列中文或图示标志:产品名称、型号、标称电压、额定容量、充电限制电压(仅对锂电池)、执行标准编号、正负极性、生产日期、序号、制造厂商、商标、警示、安规认证标志CE及3C强制性标志等说明,其中允许将执行标准编号、厂址、邮编和联系电话标识在包装或使用说明书中。电池标贴应字迹清晰,粘贴牢固。 标签材质: PET哑银(又名消银龙); 标签尺寸: 根据实际电池大小设计适当的尺寸; 标签位置: 除非特别规定,标签应该贴在电池里侧的标签框中; 标签内容: CEC公司的标准标志(LOGO); SN序列号,具体序列号编码方式及条码参见下图; 电池标签SN 909 C 3 3 000001
共6位,生产串号;
共1位,生产月份,按1...9...A...C代表12个月份。按十六进制计算;
共1位,生产年份;
共1位,生产厂家,按A.........Z的顺序下排;
共3位,代表手机型号,取手机型号数字的后三位;
电池型号:厂家自己命名,要求尽量简单,不能和CEC的手机型号相同或近似,以免引起混淆;
产地:如“中国制造”或者“欧洲制造”;
英文注明电池名称:充电电池,容量,如“Li-ion 3.6V 720mAh”;
中文注明电池名称:如“锂离子充电电池”或者“锂-聚合物充电电池”等; 执行标准:现行标准“GB/T18287-2000”; 生产日期:如“2003年07月18日”;
制造厂商和地址:“中电通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
安规及认证标志:如回收标志,请扔进垃圾桶标志,CE标志等; 警示说明:一定要有;
电池正负极:如电池外壳已经雕刻有正负极,标签上可以不用表示; 充电限制电压:参数根据具体的产品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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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样本:
CEC
7.4 一般功能检验
a) 把电池装入手机,应该能够开机;
b) 对电池进行短时间充电(10分钟左右),电池电压应该达到3.6V以上; 序不良项目 号 1 无法充电 2 充电时电池冒烟
判定标准 CR MA MI ? ? 备注 8. 可靠性测试
8.1 电池充电测试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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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压和电流表(精度不低于0.5级);
2.可调恒流源(电流变化应在±0.1%范围内); 3.可调恒压源(电压变化应在±0.5%范围内); 温度20±5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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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要求:
判定标准:
1.以0.2CA对电池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用0.2C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A停止充电;
2.以0.2CA对电池放电至终止电压,然后用1CA充电,当电池端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等于0.01CA停止充电; 3.分别设置环境温度为0±2oC和45±5oC,重复以上测试; 最长充电时间不大于8小时;
8.2 电池放电测试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1.电压和电流表(精度不低于0.5级);
2.可调恒流源(电流变化应在±0.1%范围内); 3.可调恒压源(电压变化应在±0.5%范围内); 1. 温度20±5oC; 2. 55±2oC; 3. -20±2oC; a) 0.2CA放电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放置0.5~1小时,在测试环境一下以0.2CA放电到终止电压; 2.上述实验可以重复循环5次,当有一次符合判定标准即可停止; b) 1CA放电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放置0.5~1小时,在测试环境一下以1CA放电到终止电压; c) 高温性能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放置到测试环境二恒温2小时,然后以1CA放电到终止电压; 2.试验结束后,取出电池在测试环境一下放置2小时,目测电池外观; d) 低温性能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放置到测试环境三恒温16~24小时,然后以1CA放电到终止电压;
2.试验结束后,取出电池在测试环境一下放置2小时,目测电池外观; 1. 0.2CA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小时; 2. 1CA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1分钟; 3. 高温放电时间应不低于51分钟; 4. 低温放电时间应不低于3小时;
测试要求:
判定标准:
8.3 电池循环寿命测试 测试仪器: 1.电压和电流表(精度不低于0.5级); 2.可调恒流源(电流变化应在±0.1%范围内); 3.可调恒压源(电压变化应在±0.5%范围内); 测试环境: 温度20±5oC; 测试要求: 1.先以1CA充电,当电池电压达到充电限制电压时改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电流小于或
等于20mA停止充电;
2.搁置0.5~1小时后,然后以1C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放电结束后搁置0.5~1小时; 3.重复步骤一和二,直到连续两次放电时间小于36分钟,则认为寿命终止。
判定标准: 500个循环之后,电池容量应该不能低于70%;
8.4 电池过充电保护 测试仪器: 1.电压和电流表(精度不低于0.5级); 2.可调恒流源(电流变化应在±0.1%范围内); 3.可调恒压源(电压变化应在±0.5%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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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 TELECOM CO., LTD. Version:05/09/2004 温度20±5oC; a) 电池单体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用恒流恒压源持续给电池加载8小时,恒流恒压源电压设定为2倍标称电压,电流设定为2CA的外接电流。 b) 整机测试
1.完全放电后,使用充电器对UUT进行充电。充电时间持续24小时。
判定标准: 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
8.5 电池过放电保护 测试环境: 测试要求: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测试要求: 24小时; 判定标准:
8.6 电池短路保护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测试要求: 判定标准:
8.7 电池振动测试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测试要求: 1oct/min); 判定标准:
8.8 电池跌落测试 测试仪器: 测试环境: 测试要求: 判定标准: VISION:05/09/2004
Online version is the Master Page 1.可调电子负载; 温度20±5oC;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外接电子负载,调整电子负载使输出电流为0.2CA,并持续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 1. 0.1Ω电阻; 2.电压和电流表(精度不低于0.5级); 温度20±5oC; 1.按充电测试要求充电后,将电池正负极用0.1Ω电阻短路1小时; 2.将正负极断开,电池以1CA电流瞬时充电5秒钟后用电压表测量电池电压; 1.电池应不爆炸,不起火,不冒烟或漏液; 2.瞬时充电后,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6V; 1.振动测试机; 振动频率 单振幅
5Hz~30Hz 0.38mm 30Hz~60Hz 0.19mm 总测试时间为1小时;
1.将电池直接安装或通过夹具安装在振动台台面上; 2.按照上述要求调整试验设备,X,Y,Z三个方向进行测试(每个面30分钟,扫描速度1.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爆炸,冒烟或漏液; 2.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6V; 1.18~20mm厚的硬木板; 1.跌落高度1.2m; 2.总跌落次数为10次; 3.最恶劣方向跌落次数不超过两次; 1.将电池由高度1.2m的位置自由跌落到置于水泥地面上的硬木板上; 2.自由跌落后,将电池以1CA电流放电至终止电压; 3.按照电池充放电测试要求进行充放电循环,直到放电时间符合1CA放电规定; 1.电池外观应无明显损伤,爆炸,冒烟或漏液; 2.电池电压应不低于3.6V; 3.充放电循环次数应不多于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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