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商业保理企业相关会计处理
(一) 会计科目设置
1. 增设科目“1124应收保理款”。本科目核算商业保理企业开展融资保理业务时,
以不超过保理合同规定的保理比例支付给转让人的款项,或开展非融资保理业务履行担保责任支付代偿的款项。在本科目下应设置“回购保理业务本金”、“买断保理业务本金”、“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再保理业务本金”、“逾期未偿还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等科目。 a) 融资保理业务
i. 有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 借: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归还的融资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转入逾期, 借: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ii. 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按受让的应收账款金额及实际支付给转让人的贸易融资款 借: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按买断保理收益,
贷: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按照需退还转让人的金额, 贷:应付账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按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支付需退还转让人金额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照退还转让人的金额,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 借:应收保理款-逾期未偿还保理款 贷: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iii. 再保理业务。
将受让的应收账款再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机构时,按收到的再保理融资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前,对于债务人支付的货款, 借: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贷:应收保理款-回购保理业务本金 或
应收保理款-买断保理业务本金
再保理合同约定的融资期满日,对于债务人未支付的货款,商业保理企业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代偿金额, 借:应收保理款-再保理业务本金 贷:银行存款
并将未收回的保理款转入逾期。 b) 非融资保理业务
在非融资保理业务中履行垫付款义务的,按垫付金额, 借: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垫付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保理款-非融资保理业务垫付款。
保理业务会计处理
2. 在“应收利息”科目下设置“应收保理利息”、“逾期保理利息”明细科目,分
别核算开展融资保理业务应收取和逾期未收取的利息。
期末,按保理合同条款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 借: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转让人逾期未支付利息的,按逾期金额, 借:应收利息-逾期保理利息 贷: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 转让人日后支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逾期保理利息。
3. 资产负债表日,商业保理企业应当对应收保理款、应收保理利息以及其他保理
业务相关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4. 在“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下设置“保理利息收入”明细科目,核算融资保理业
务确认的利息收入。
期末,按实现的利息收入金额,
借:应收利息-应收保理利息、应收保理款-未确认买断保理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按合同约定预收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期末,按照实现的利息收入金额,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保理利息收入。
商业保理企业实现的与保理业务相关的各项管理费、手续费、佣金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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