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的修改补充规定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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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井下防爆电气(器)设备检查标准的
修改补充规定(试行)》
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必须按国家标准局“国标发(1981)361号和煤炭工业部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1. 鸡爪子
a.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硫化热补或同等效能的冷补者;
b.动力(包括通讯、照明、信号、控制以及高低压橡套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的接头;
c.铠装电缆的连接不采用接线盒和不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漏出芯线)的接头。 2. 羊尾巴
电缆末端不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或防爆元件者为羊尾巴。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米内的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属羊尾巴。 3.明接头
电气设备与电缆有祼露的导体者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4. 破口
a.橡套电缆的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
b.橡套电缆护套损坏伤痕深度达最薄处二分之一以上,长度超过20mm,或沿周长三分之一者;
出现以上四种情况之一者(包括安全火花型电气元件)均为电缆不合格接头,均属电气安全隐患点。
5. 开关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者为失爆。
6. 隔爆面光洁度应不低于△5,操纵杆光洁度需不低于△6,否则为失爆。 7. 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 8. 隔爆面有锈迹用棉纱擦后,只留云影,不算锈蚀,也不算失爆(但在井上修理设备时不于允许有云影)。
9. 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深度不超过1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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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过,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
11. 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
12. 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可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涂油应在防爆面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的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
13. 防爆面宽主减去超限间隙部分,不得小于所规定的接合面宽度,否则为失爆。
a.转盖式或插盖式隔爆面宽度不小于25mm,间隙不大于; b.静止隔爆面的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2 间 隙(毫米)≤ ≤ ≤ 接合面宽度 (毫米)≥8 ≥ ≥25
c.活动部分(操作杆及电机轴)隔爆接合面间隙与接合面宽度如下表:
隔爆空腔净容积(升)< ≥ 接合面宽度 (毫米) ≥ ≥5 间隙 操纵杆及孔 ≤ ≤ 电机及孔轴 (毫米) ≤ ≤
14. 防爆壳变形长度超过50mm,凸凹度超过5mm为失爆,整形后低于此规定为合格;
15. 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油漆脱落,锈蚀严重为不完好。 16. 密封圈须采用邵尔氏硬度45-50度的橡胶制造,否则为失爆。密封圈的分层侧在接线时应向里,否则为不完好(煤电钻除外)。 17. 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失爆。 a.密封圈外径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
D(mm) D。-D(mm)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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