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2016年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七)

来源:用户分享 时间:2025/5/29 6:53:51 本文由loading 分享 下载这篇文档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xxxxxxx或QQ:xxxxxx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

63. 错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条的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 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题干说法错误。

64. 错 [解析]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23条的规定,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 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该条例第18条规定,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公文拟制属于公文办理的前一个环节。故本题说法错误。

65. 对 [解析]1990年,纳米比亚获得独立,其为当时非洲最后独立的国家,标志着殖民时代的结束。故题干说法正确。 四、公文实务题

66. C [解析]该公文是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文种应为通知,因此是一份下行文;当有多个主送机关时的排列原则:首先是“先外后内”,即把同是下一级的各地方政府放在前,本机关的职能部门放在后;其次是依党政军群之先后顺序。所以此处主送机关应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公文的成文日期一般应右空四字编排;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故本题答案选C。

67. B [解析]本公文是单一机关行文,因此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应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故本题答案选B。

68. C [解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 字。故本题选C。 69. D [解析]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故本题答案选D。

70. A [解析]公文成文日期中的数字应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3不编为03),故本题答案选A。 五、案例分析题

71. C [解析]《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当事人并未对此另行约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72. C [解析]《担保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1条亦有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20%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英超公司与A公司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总价为45万元,则定金不得超过9万元,故法院针对英超公司的返还全部定金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只可支持返还9万元的定金。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73. A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 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本案例中受托人英超公司在第三人A公司不履行义务时,没有告知委托人西甲公司,侵犯了西甲公司的介入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74. C [解析]《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中对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情况有相关明确说明,由此可见,受托人不一定要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而行纪合同是必须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且是否以自己名义订立合同与委托合同的有偿无偿、诉讼的原告身 份是无关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75. A [解析]《合同法》第403条第1款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案例中,英超公司没有及时向西甲公司披露情况,英超公司存在过失。该法第406条第1款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 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故应由英超公司赔偿损失,而英超公司可向A公司追偿。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76. A [解析]对吴某罪名的确定,主要在于对其犯罪行为中的“利用工作之便”的理解。

B、C、D三项罪名的构成要件中都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职务本身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也就是职务本身具有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工作上的便

利”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为顺利实现目的行为而产生的便利条件。本案中,吴某的国有银行财务工作人员的身份为吴某盗窃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便利条件,故吴某的犯罪行为构成的是盗窃罪。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77. 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可见,检察机关此做法是不合理的,实施技术侦查措施必须在立案后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同时要由有关机关执行。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78. 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 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该法第72条第1款第4项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本案中,检察机关只是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而不是检察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故A项 不足以佐证此专家的观点。本案中,吴某供认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且将赃物全部追回,可以认为对吴某采取取保候审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故B项不足以佐证此专家的观点。本案中,案情清晰吴某符合逮捕条件,又因本案情况特殊,可以采取监视居住,故C项最能佐证此专家的观点。D项本身说法错误,不是“应当”。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79. D [解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 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本案中,吴某是在检查机关查明事实之后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的,这不构成自首或准自首,属于坦白从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

80. B [解析]《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1款规定,起 诉书副本送达后开庭审判前,被告人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或者其辩护人作出笔录,并由被告人签名或者捺指印。该规定第5条第1款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前或者庭审中,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应当先行当庭调查。该规定第6条规定,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法庭应当要求其提供涉嫌非法取证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内容等相关线索或者证据。该规定第 7条第4款规定,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问题进行质证、辩论。B项是起诉书副本送达后开庭审判前被告提出非法证据排除时的做法。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六、综合分析题

81. AB [解析]材科描述的问题是关于我国重复户口的问题,这可以通过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手段来实现,材料中只提到了非法买卖户口,并未提及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另,材料中说明的是民警和辅警违 法为他人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并不是自己拥有很多重复户口。故本题选AB。

82. ABCD [解析]出现材料中描述的重复户口问题的原因是:一方面,一些民警为了利益大开制度闸门,违规为他人办理假户口。另一方面,户口迁转、登记、身份证制作等过程中的监管漏洞,能够让人轻易绕开正常程序。其中,在系统内部的违法问题上,一些地方公安机关 存在“关门执法”“大事化小”的现象,降低了公安人员的违法成本。另外,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为他人伪造户口提供机会,也是原因之一。故本题选ABCD。

83. B [解析]公安部表示,公安机关欢迎广大群众对以下情况进行举报、投诉或反映:

(1)非法买卖户口、身份证的;(2)他人有多个户口和身份证的;(3)伪造、变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迁移证件等办理户口、身份证的;(4)他人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存在差错的;(6)公安内部人员办理假户口、假身份证的;(7)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B项,更改户口簿、身份证登记内容,只要依法办理,即是合法的。故本题选B。

84. ABCD [解析]A项,实行户口登记管理终身责任制可以大大减少一些人违法操作的机会。B项,全部建成人像比对系统是在技术方面健全户口登记管理制度。C项,户口登记乱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就是现行的户口迁转、登记、身份证制作等过程存在过多人为因素,而对登记体系改造升级,可有效减少这种人为因素。D项,对责任人严肃处理,可以减少户口方面违法案件数。故本题选ABCD。

85. BC [解析]我国现行的户口管理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带有强烈的二元经济结构色彩。捆绑在户口上的教育、医疗、买房、拆迁等一系列福利,促成了假户口的市场需求。、随 着社会不断发展和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如果不革除附着在户口上的种种福利,户口管理的漏 洞很难完全堵上。目前许多发达国家采用专业分工明确的相关制度进行社会管理,如社会保 险卡、公民资格卡、驾照等,分散了单一身份证件的“含金量”,这对我们的户籍制度改革将是一 个有益的借鉴方向。D项不是户籍制度方面的改革。故本题选BC。 七、材料处理题

86.[参考答案]我不完全赞同该作家的上述看法。这种乱象可能是文化市场经历的一个 阶段,但这种乱象中是产不出优秀作品的,只会扰乱文化市场,误导群众品味,对文化及社会的 发展极其不利。文化在推进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进程

中,发挥着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作 家、艺术家应该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与先倡者,应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创作,通过更 多有筋骨、有温度的文艺作品,书写和记录人民的伟大实践、时代的进步要求,彰显信仰之美、 崇高之美。

87.[参考答案]材料中反映出文化创作中存在的脱离人民、做市场的奴隶、过度娱乐化的 不良现象。针对这些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要“以人民为中心”进行创作。第一,创作不能脱离 人民,要问世事、符国情。应当防止“尾巴主义”,把服务群众与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 需求与提高素养结合起来。第二,不做市场的奴隶。对于文化作品,切忌急功近利。不能以利 润方式取代审美方式来评判文化作品的价值。文化化人,艺术养心,重在引领,贵在自觉。文 化之功能在于化人、养心。第三,消除过度娱乐化的倾向。过度娱乐化的作品只能使观众止于 养眼而难养心、止于视听快感而无诗意美感,甚至是花眼乱心。长此以往,人心会乱,就只有欲 望而没有希望。

2016年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试卷及答案(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本文链接:https://www.diyifanwen.net/c0lhsn0p3cj553972zwtm_8.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热门推荐
Copyright © 2012-2023 第一范文网 版权所有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xxxxxx 邮箱:xxxxxx@qq.com
渝ICP备202301314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