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压泵站、清水池、加氯间及其配套供水管网,改扩建供水管网总长度44KM,项目总投资3865.38万元。
望江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由县城投公司具体实施,一期管改合同总价1606.58万元,二期管改合同总价963.21万元,
2010年6月7日省发改委下达安徽省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望江县启动三期管网改造(主要为串管到户),县政府批准县城投公司供水管网改造三期工程实施方案,具体由望江县公用水电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并签订单价合同,目前三期管改工程已实施结束,施工方申报完工决算价款6120.4万元。
2、新建道路管网同步配套
根据县政府2010年6月10日第22号关于县城区供水管网改造有关问题协调会议纪要及批示精神(2010年11月16日),新开工道路的管网配套由城投公司委托二水厂组织施工,明确县城投公司投资76%,县二水厂投资24%的方式进行建设,并已实施新建道路的管网配套工程20项,预算金额1908.1万元。
3、加压站及其配套管网
为解决雷池大道以北高地势区域居民用水问题,县政府批准启动加压站工程建设,工程合同总价720.65万元,同时配套建设了加压站专用管网工程(合同总价470.66万元),翠岭加压站配套工程(合同总价79.34万元),并实施了莲花社区供水管网工程(合同价131.8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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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厂制水、售水及经营情况
望江县第二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至2014年制水、售水情况:2012年供水量8676843T,日均产量2.38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6609950吨,日均售水量1.81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23.82%;2013年供水量8819874吨,日均产量2.42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7153300吨,日均售水量1.96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18.90%;2014年供水量8720923吨,日均产量2.39万吨/日,售水抄表总量7106648吨,日均售水产量1.95万吨/日,产销差率(漏损率)为18.51%。(以上漏损率未考虑消防、公厕、道路洒水、绿化等公共用水消耗量)。
二水厂自2006年9月正式供水至2014年12月,营业收入共计11855.2万元,营业支出共计12866.4万元,累计亏损1011.2万元。
六、供水区域以外二水厂供水情况
二水厂合同运行供水范围为设计供水范围依据安庆市规划设计院2000年7月编制《望江县城区总规划(调整)》(2005-2020)确定设计供水区域为中心城区规划范围(18平方公里,18万人口),包括老城区、开发区、华阳镇区。
在新水厂建成之初,县城供水管网未延伸至周边社区、村庄,周边群众迫切要求通上自来水,村、社区多次到建设局、信访局、县委、县政府反映,经县委信访局、华阳镇、住建局与二水厂多方协调,按照解决民生问题的思路,本着群众自愿、自筹的原则,在新西社区、新北社区、雷阳翠岭村、回龙二中片及西丰村等地设立供水站,由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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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站经营者与二水厂签订供水协议,其中新西社区由社区与二水厂直接签订协议(明确开户数量、新用户须二水厂同意并备案等事项)。二水厂只负责提供总阀之前的合格自来水,经营者负责总阀以后的管道铺设、接户安装及其他必要供水设施,并负责收取自来水费,统一向二水厂缴纳。在建设初期,各供水站建设状况良好,群众生活用水得到彻底改变,受到群众的好评。华阳镇水厂也因水质、水压及管道漏损严重等问题,在县政府的多次催促下,二水厂于2008年元月提前通水接管。
经过几年的运行,因供水站建设之初的管道材质等原因,破损严重(材质本身、人为开挖破坏),维修费用较高,仅靠日常收取的水费利润难以维持开支,导致供水服务质量下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二中片区供水站也因同样问题提前无偿交给二水厂经营管理,目前也存在供水管网漏损严重、无力改造的状况,导致靠近高速路附近区域村民无法供水。
七、合同履行情况
《望江县第二水厂一期合作建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况发生变化,基于乙方在投资总额、接收老水厂职工、接管华阳水厂及因规划调整《望江县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开发协议》被终止等原因,2012年5月22日县政府与第二自来水责任公司签订了修正补充协议:明确乙方特许经营期限自2006年9月1日至2034年8月31日;二水厂放弃厂区围墙之外约71.62亩土地28年的使用权,由政府收回通过招拍挂形式出让,所得收益补偿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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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用于二水厂建设经营;免去二水厂使用国债资金800万元的偿还义务;以20亩商住地(翠岭加压站附近)使用权作为乙方放弃《望江县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城西路-青林路段)开发协议》所涉1000亩土地开发收益的补偿(20亩土地的出让金及征地成本由甲方全额承担);延长乙方政府借款的偿还期限及免收利息;城区管网改造由甲方投资76%,乙方投资24%,工程由乙方负责施工等事项。
2014年6月21日,县政府第69号关于解决县城投公司与县二水厂债权债务问题专题会议纪要,就二水厂相关债权债务问题进行了明确:二水厂城区管网改造按总投资24%配套投入的借款2348万元予以核销,城投公司收回产权;土地收储中心有偿收购益利丰公司(实际人为二水厂)20亩商住用地使用权成交款4060万元,冲抵二水厂在城投公司垡偿还建设期银行贷款2004.82万元,余额由县城投公司与二水厂另外结算等事项。
八、调查建议
1、关于合同履行情况
自2003年11月29日县政府授权县建设局与广州华希环保有限公司签订二水厂一期合作建设准BOT合同、县城新区青林路及横山大道启动开发协议至今县二水厂已按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完成项目建设(约定投资规模5780万元),截止2015年2月二水厂账面反映累计完成投资额7196.6万元,但合同约定2011年前由二水厂将供水管网建设延伸至华阳镇水厂进水口实际由县城投公司完成,因县城规划调整取消青林段及横山大道开发协议,县政府于2012年5月22日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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