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13年末中国外债数据情况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14-03-31 16:34 来源: 外汇局网站 【字体:大 中 小】打印本页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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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3年12月末,我国外债余额为52625亿元人民币(等值8631.67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其中,登记外债余额为32109亿元人民币(等值5266.67亿美元),企业间贸易信贷余额为20515亿元人民币(等值3365亿美元)。
从债务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11373亿元人民币(等值1865.42亿美元),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为41252亿元人民币(等值6766.25亿美元)。在短期外债中,企业间贸易信贷占49.73%,银行贸易融资占21.08%,二者合计占短期外债(剩余期限)余额的70.81%。这部分外债具有真实的进出口贸易背景,与一般外债有较大不同,且与我国对外贸易和外汇储备相比规模较小,短期外债风险基本可控。
从债务人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中资金融机构债务(含其负责转贷的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16059亿元人民币(等值2634.03亿美元),占50.01%;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为9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585.99亿美元),占30.11%;外资金融机构债务余额为3917亿元人民币(等值642.46亿美元),占12.20%;国务院部委借入的主权债务(不含外国政府贷款)余额为2093亿元人民币(等值343.26亿美元),占6.52%;中资企业债务余额为371亿元人民币(等值60.93亿美元),占1.16%。
从债务类型看,登记外债余额中,国际商业贷款余额为28464亿元人民币(等值4668.72亿美元),占88.65%;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余额为3645亿元人民币(等值597.95亿美元),占11.35%。
从币种结构看,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9.60%,日元债务和欧元债务分别占5.02%和5.54%,特别提款权和港币等其他外币债务合计占比9.84%。
2013年,我国新借入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3119亿元人民币(等值511.67亿美元),偿还中长期外债本金(签约期限)2067亿元人民币(等值339.03亿美元),支付利息209亿元人民币(等值34.30亿美元)。中长期外债(签约期限)项下净流入资金843亿元人民币(等值138.34亿美元)。
据初步计算,2013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9.40%;债务率为35.59%;偿债率为1.57%;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17.71%,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为便于区分两种分类方法,本新闻稿在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后分别以签约期限和剩余期限注明分类方法。
企业间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
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企业间贸易信贷外,它还包括了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企业间贸易信贷、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
负债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负债率安全线为20%。
债务率是指年末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债务率安全线为100%。
偿债率是指外债的本金和利息偿还金额(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的比率。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偿债率安全线为20%。
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是指剩余期限的短期外债余额与货币当局掌握的外汇储备存量的比例。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的安全线为100%。
摘 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 外债管理以及统计口径日益发展和完善。随着中国外债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国际国内经济形势的复杂多变,目前我国外债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明显。本文拟从现行外债管理的现状、问题出发,探讨加强和完善外债管理的建议,提高对外债的使用效率,使外债在国家建设中发挥最大价值。 关键词:外债管理;现状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373(2009)10-0068-02 一、我国外债管理的原则、框架和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在\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规范对外举债行为,加强外债的总量控制和结构优化,提高外债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外债风险”的总体管理目标指引下,随着我国引进外资工作的逐步开展和日益完善,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规模管理和综合调控为主的两层次外债管理体系,对各类外债实行全口径分类管理。一是对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外的境内机构借用外债,根据偿还能力和国内资金配套能力纳入国家年度对外借款计划,实行统一计划管理;二是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自行对外借款而不纳入国家计划指标管理,但其中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 短期外债余额以及境外担保项下履约额之和应控制在其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差额之内。目前,我国实行外债登记制度,借用外债的境内机构必须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外债登记等手续。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外汇管理局等机构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对外债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协作。其中,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国际收支状况和外债承受能力,制定国家借用外债计划, 合理确定全口径外债的总量和结构调整目标,同时,还对国有商业银行和境内中资企业等机构举借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以及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中长期债券进行审核;财政部主要负责我国主权外债的对外签约和对国内债务人直接或通过有关金融机构转贷,以及代表国家在境外发债;国家外汇管理局具体负责短期国际商业贷款余额指标的核定和外商投资企业筹借外债的核准以及外债登记、开户、外债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核准、外债统计监测等。 我国外债现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外债余额呈现逐年上升趋势。从1986年到2008年,我国外债余额从214亿美元上升至3,746亿美元;二是短期外债余额占比偏高,虽然近年来占比有所下件下降,但仍然远高于25%的国际警戒线。截至2008年末,我国外债余额中短期外债余额为 2,107亿美元,较上年末减少92亿美 元,下降4.23%,占外债余额的56.26%; 截至2009年3月,短期外债余额为 1,734亿美元,比上年末减少373亿美 元,下降17.7%,占外债余额的51.52%,短期外债率偏高表明外债资金流动性强,一旦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发生逆转,国内人民币汇率、利率发生变化,就会引发外债资金短期内大幅流出的情况;三是贸易信贷余额在外债余额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成为债务增量的重要来源。 二、我国目前外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现存外债结构不合理,国际商业贷款比重偏大,债务成本高,客观上增加了偿还外债的潜在风险。在我国外债来源构成中,主要是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贷款,前两类贷款一般都具有援助性质,贷款的特点是利率比较优惠、使用期限较长。而国际商业贷款利息率由市场决定,通常较高,贷款期限也以中短期为主。因此,若国际商业贷款比重偏大,则势必增加债务成本,增大偿债风险。90年代以来,尽管我国政府严格控制商业贷款的增长,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所占比重基本没有大的增长变化,而国际商业贷款比重仍然占有主导地位。以2007年为例,在 3,736亿美元的外汇债务余额中,国际 金融组织贷款和国外政府贷款约占 15.64%,而融资成本较高的国际商业 贷款则超过了60%以上。 (二)
我国采用的现行的国际通行外债统计原则—居民原则能否全面准确衡量一国的外债风险值得商榷。居民原则即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债务,包括本金的偿还和利息的支付。居民的判断以经济利益中心所在地为依据,不由国籍和资金来源地决定。而国民原则是国民对非国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债务;如果其债务风险最终转嫁某国国民,即以某国为最终经济利益中心,则该笔债务就应纳入该国国民原则下的外债统计范畴。鉴于墨西哥债务危机和韩国、泰国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教训证明,按照居民原则统计的外债数据由于无法体现中资机构境外负债情况,进而无法全面准确衡量一国的债务数额和风险,为此,有必要建立国民外债统计体系来补充现有的居民原则外债统计体系。 (三)现行外债统计范围偏窄,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人民币对外负债未纳入外债统计。人民币对外负债主要表现为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非居民在境内的人民币存款、边境贸易中的人民币债务等等。将本币负债纳入外债,既是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组织的要求,也是各国普遍采用的口径,随着资本项目的逐步可兑换进程的推进和人民币在境外交易中认可度的提高,此类债务呈现类型多样化、数额逐渐增大的特点,纳入外债统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外担保、原期信用证等或有负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者未分配利润、长期应收款等“隐性外债”均未纳入外债统计。这部分具有实质外债性质的资金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且游离于外债统计监测和管理之外,一旦我国经济形势变化,外国投资者可随时将资金汇出,从而引发国内金融经济动荡。 (四)外债使用效益欠佳,降低了潜在的外债偿还能力。外债的有效、充分使用不仅可以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可以增强其偿债能力。关于外债的利用效率,可以用外债的增长速度与GDP的增长速度来衡量。如果GDP增长速度 快于外债增长速度,则表明外债利用效率高,偿债能力增强。反之,如果GDP增长速度低于外债增长速度,则表明外债利用效率不高,偿债能力减弱。据统计,近
年来我国的外债与GDP的增长速度,在1986年至2005年的19年间(扣除2001年),外债增长速度快于GDP增长速度的年份有13年,低于GDP增长速度的年份有6年,这说明我国外债利用的总体效率不高,潜在的偿债能力较弱。 三、加强外债管理的建议和对策 从国外债务风险防范的实践和管理效果来看,对外债的有效管理首先必须规范和完善外债的统计监测范畴,其次是是实行双层风险控制,即政府和外债企业协调配合,双管齐下,灵活的协调外债的借入、使用和偿还,达到“成本最低、适度规模,风险最小、效益最佳,按期归还、保持信用”的外债风险管理目标。 (一)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外债统计的原则和口径,建立健全外债全口径监控体系。一是逐步实行国民原则外债统计管理。实行国民原则外债统计管理可以涵盖中资机构境外负值情况,便于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其资产负债情况,防止由于负债状况恶化导致的对外支付危机;二是逐步将本币负债纳入外债统计,建成既包含本币负债又包含外币负债的全口径外债统计体系;三是将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的未分配利润、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等“隐性债务”及对外担保、远期信用证等或有债务纳入外债统计监测管理;四是将贸易信贷纳入外债统计监测管理。 (二)加强对借用外债的使用和效益管理。在我国当前体制下,外债的“借、用、赚、还”四个环节有时是脱节的。“借”、“用”、“还”是确定无疑的,惟独企业外债使用效益如何无从考核。而统计管理远未形成外债管理系统,是一种事后管理,没有进行债务运转全过程的管理。今后应当在加强对外 债的统计、监测的同时,加强对外债使用的效益管理,建立一套外债使用效益的考核管理系统,以考核外债的效益情况,特别是在外债转贷款的使用管理方面应制定统一的转贷办法,规范国外优惠性贷款的转贷行为,限定利差上浮,不得任意缩短转贷期限,防止和减少转贷的随意性,把国外贷款的优惠条件充分给予用款单位;将国外贷款项目分为公益性、基础性和竞争性三种,采用不同的转贷方式进行运作。 (三)控制外债规模和结构,特别应关注和调控贸易融资等短期外债的比重。外债的引入,主要是为了缓解国内资金的不足,在投资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始终应该是本国资本。因此,我国应在充分调查和预测国内资本现期和未来的供给状况,并对外资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和成本做出尽量准确估计的前提下,确定近期和远期外债规模。另外,对外债规模的控制也要通过偿债率、负债率、债务率等指标进行,科学地确定外债规模与总量。我国金融市场尚属新兴市场,系统性风险较大,因此政府一向实行严格的外债计划管理,鼓励外商直接投资的资本流入形式,控制外债规模的快速扩大。在外债的结构方面,我国政府在短期外债的控制上应既要保持相对合理的短期负债比重,又要保证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四)调整外债数据采集方式、渠道和监管手段。由于外债统计监测主要由外汇管理局负责,现行的债务人逐笔即期登记的方法过于繁琐,容易增加企业成本,建议通过电子化手段,使企业、外汇指定银行和外汇管理局三方联网,信息共享,实现企业远程登陆办理外债登记和业务核准,便于企业、银行和外汇局提高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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