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矿安便字?2014?243号
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新巨龙公司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的批复
新巨龙公司:
你公司《关于呈报<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的请示》(新巨龙政字?2014?127号)文件收悉。根据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煤矿防治冲击地压工作的通知》(鲁煤监安监?2014?59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编制上报的《冲击地压防治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确定的“超前防冲治灾”的理念。本着“超前评价、方案量化、严格考核、安全确认”的原则,不断健全完善由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技术保障、资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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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信息保障、教育和培训保障、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等组成的冲击地压防治综合管理保障体系,扎实推行冲击地压防治的管理规范化、预防管控程序化、预测预报信息化的科学管控模式。严格落实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流程,强化冲击地压灾害的超前防控。
三、矿井生产组织必须严格按照矿井《2014-2016年开拓方案及2017-2023年开拓方向规划》及集团公司的审查意见,冲击地压防治要遵循集团公司《关于对2014年冲击地压防治年度计划的批复》(新矿生便字?2013?541号),准确把握“布局合理、治理到位”两个关键点,合理开拓布局,优化采掘布置。有冲击危险的工作面要按照“避免黄色预警,杜绝红色警报”的目标,坚持超前卸压、超前治理等有效措施,确保冲击地压工作面实现“低应力”条件下的安全开采。
(一)矿井要进一步优化开拓布局,合理调整生产接续,杜绝同一采区(或区域)内出现不合理的集中开采现象。采区内工作面应按照合理的顺序进行开采,避免形成孤岛煤柱。煤层内尽量不留设煤柱,如需留设煤柱时,设计要合理,形状应规则,不得留有锐角,其尺寸、位置必须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清。
(二)矿井必须加强工作面开采期间的防冲管理,加强由于煤层分叉、过断层等因素而留设的底煤的处理。工作面回采前必须先将受采动影响区域内所有巷道底煤全部处理,达到防冲要求后方可实施开采;临近结束前加强停采线外侧留底煤煤层巷道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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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三)矿井要积极开展防冲与巷道大变形协调控制技术、厚煤层小煤柱或无煤柱护巷支护技术的研究,最大限度地回收煤炭资源,降低煤柱给防冲治理带来的困难。
(四)进一步加强采掘地点布局管理。采区一翼内各工作面应向同一方向推进,严禁相向回采。回采工作面均应背向采空区方向推进,避免形成孤岛煤柱。同一区段采空区两侧不得同时进行采掘(巷修)活动,掘进工作面不得在采煤工作面影响区内掘进。冲击地压危险区应避免双巷同时掘进,两工作面的前后错距不得小于100m。相向掘进的巷道相距100m(机掘150m)时,必须停止一个头掘进。掘进工作面与相邻回采工作面同向作业时,间距不得小于350m;严禁掘进工作面与相邻回采工作面相向作业(回采工作面超前350m范围内)。
四、根据目前积累的监测数据分析,确定冲击危险指标如下: (一)钻屑法监测:煤粉监测孔第1-3米的煤粉指标为2.7kg/m,第4-5米的煤粉指标为3.2kg/m ,第6-10米的煤粉指标为6.3kg/m ,第11米的煤粉指标为7.7 kg/m ,第12-15米的煤粉指标为9.2 kg/m 。
(二)微震监测:根据KJ551微震监测系统,监测数据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1.工作面24小时内出现能量大于10J单一微震事件时; 2.工作面24小时内单位推进度能量释放超过0.75×1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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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3.工作面24小时释放总能量超过2.5×10J时。 (三)冲击地压实时在线监测:根据应力在线监测系统,一个及以上钻孔应力达到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时(黄色预警应力值浅孔最大不得超过8Mpa,深孔最大不得超过10Mpa)。
另外,如遇其他异常显现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降低危险指标数值,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五、加强微震监测、应力在线监测、钻屑法对冲击危险的预测预报,加强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加强多种监测手段综合分析对比,并结合矿压观测情况,对确定的冲击危险区应力变化、来压显现程度进行验证,提高冲击地压危险预测预报能力。日常防冲数据分析中要重点关注:
(一)工作面开采过程中冲击危险的预警报警可依应力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确定,但实施解危措施后,防冲效果的检验必须有钻屑法数据的支持。
(二)要做好微震事件的统计分析,对能量大于10J的事件列表说明事件空间位置、现场有无动压显现、与周围采掘工作面的相对关系等,对每一个能量大于10J的事件必须综合开采参数、其他相关监测数据进行认真分析、说明原因,并作为防冲预警。
六、冲击地压危险区开采过程中必须坚持“先解危后开采”的原则,按照“监测→落实防冲措施→效果检验→再治理”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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