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1、政治与经济的辩证关系
政治与经济是密切联系的,政治植根于经济,又反过来为经济服务,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任何社会的政治,就其性质而言,都是由该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基础决定的(经济决定政治);政治对经济又有巨大的反作用,指导、影响或制约经济的发展(政治对经济具有反作用)。
2、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政权是阶级统治权,它是政治中的根本问题。任何阶级或社会集团的政治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实现和维+护本阶级的根本利益,而实现和维护自身根本礼仪的关键在于掌握国家政权。因此,政治的核心是国家政权。 3、政治观点的含义及其判断标准
政治观点:是根据一定理论对政治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所持有的基本看法和主张。 判断标准:符合社会发展和进步要求、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政治观点才是正确的政治观点。 4、政治方向
政治方向是指集中反映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目标。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这样的理想信念,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不动摇。 第一课
1、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的辩证关系
国家职能与国家性质是密切相关的,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有反映了国家性质。 2、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什么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我国的立国之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1)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才能在人民内部实现最广泛的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 (2)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才能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有效的专政 (3)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才能集中力量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4)只有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我们才能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粉碎国际敌对势力全盘“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 3、我国人民民主的广泛性
(1)民主主体具有广泛性。人民民主专政具有极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2)民主权利具有广泛性。宪法确认公民享有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方面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 4、我国对内对外职能 对内职能:
(1)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主要)
(2)依法打击极少数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人民民主,保卫社会主义建设。
(3)协调人民内部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4)组织社会公共服务 对外职能:
(1)防御外部敌人的侵犯和颠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2)发展国际交流和合作,协调我国于他国的关系。 (3)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我国国家政权对内对外的国家职能,都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体现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民主和对敌专政的统一。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是对敌实行专政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充分发挥人民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才能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对敌实行有效的专政;只有坚持国家的专政职能,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才能保障人民民主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第二课
1、国体与政体的辩证关系
国家性质即国体,标志着国家权力的归属,即哪个或哪些阶级掌握国家权力。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国体和政体紧密相连,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 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人大制度的主要内容
(1)国家的一切属于人民,人民行驶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他报告工作,受它监督。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驶国家的立法权。
(5)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行驶职权。 3、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以突出人民的权利为核心,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国家权利的根本途径和方式。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基础,在我国整个国家制度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制定其他各种制度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4、人大制度的优越性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速运转。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5)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5、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及其特点
人大代表于人民之间的关系是代表与被代表、受委托与委托的关系。 特点:(1)人大代表权力的源泉在于人民。
(2)人民与人大代表权力委托关系的成立必须经过法定程序。 (3)人民对人大代表的权力委托是有期限的。 第三课
1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位、职权)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人民在全国范围内全面、独立地行使国家主权或统治权,在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全国人大主要行使以下几方面职权: ① 最高立法权 ② 最高任免权 ③ 最高决定权
④ 最高监督权
2全国人大常委会(性质及其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宪法规定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议。 3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① 国务院是我国的中央人民政府 ②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③ 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4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
① 建设依法行政、公正严明的法治政府。就是要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制度建设用法律、 法规规范政府行为。
② 建设务实高效、廉洁勤政的责任政府。要坚持对人民负责,完善责任与权力相统一的执 行机制。
③ 建设忧民所忧、乐民所乐的服务政府。要坚持把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作为政府工作
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5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关系
① 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公安机关是治安机关,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执行逮捕。都承担着保护人民、惩罚犯罪、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
② 它们分工不同,各司其职。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
责;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以及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三者在办理刑事案件中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可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6公务员是人民公仆(涵义、接受人民的监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