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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围山镇0。5万吨/日自来水扩建工程项目
第一章 总 论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大围山镇0。5万吨/日自来水扩建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
省浏阳市大围山镇人民政府 3、项目建设地点 大围山镇都佳村虾子形组 4、建设性质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 5、项目经营围
供应生产、生活饮用水及工业用水 6、项目扩建目标
满足大围山镇人民生活、工业生产的日常自来水需求,在原来没有自来水厂供水的基础上实现新建,达到日供水0。5万吨的市场需求目标。
7、项目建设期限
经分析,项目建设期限为20011年6月至2013年2月,为期1.5年。
8、项目建设的主要容及规模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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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的主要容为取水泵站、输水管网及净水厂等设施,详见报告建设主要规模及容章节。
9、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793万元,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筹、财政配套及上级扶持资金等,其中企业自筹643万元,申请地方财政配套资金50万元,申请上级扶持资金100万元。
10、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 容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项目总投资 年运营总收入 年平均利润总额 总投资收益率 税前财务部收益率 税前财务净现值 税前投资回收期 税后财务部收益率 税后财务净现值 税后投资回收期 资本金部收益率 资本金财务净现值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年 万元 年 万元 793 389.8 39.5 12.4% 13.83% 451.16 19 10.65% 74.38 20 15.73% 337.5 单 位 规 模 备 注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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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收回成本期 年 20 1.2 项目编制依据及研究围 1、项目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6月29日颁布); 2)《中华人民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颁布); 3)《中华人民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颁布); 4)《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颁布); 5)《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执行);
6)《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1988年6月10日);
7)《〈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120号,1993年8月);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53号,1998年11月18日);
9)《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2004~2015)》(水保[2004]332号)
10)《关于加强土地管理搞好水土保持的通知》(国家土地管理局、水利部,国土局[1989]88号文)
1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1994]513号文)
12)《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水建管[2003]79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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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4)《生活用水水源水质标准》(GJ3020-93) 15)《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T/T206-2005) 1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 2、研究围
本报告针对大围山镇0。5万吨/日自来水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报告的主要研究围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需水量预测及设计规模的确定、项目建设主要容及规模、项目选址条件、技术设备及工程方案、建设节能及环境影响评价、财务评价等等。报告从整个结构体系论证了大围山镇0。5万吨/日自来水扩建工程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1.3 项目研究结论
通过对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项目具备建设的必要性,尽快实现大围山镇自来水供水能力的实现是大围山镇经济和社会进一步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自来水的供给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老百姓生活,关系到大围山镇的发展,直接影响着大围山镇人居环境改善,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大围山镇自来水0。5万吨/日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对项目定性及定量的分析,科学合理的规划,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各项评价指标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符合投资者要求,评价显示本项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建设的必要性。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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