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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政分配政策与“三农”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些长久未能解决的深层次矛盾正日益暴露出来,“三农”问题便是其中之一。“三农”问题的形成虽然与我国的国情有关,但其根源在于,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延续了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偏向和工业偏向的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只有及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才能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
一、倾斜的国民收入分配与“三农”问题
改革开放以前,因为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及优先发展工业的发展战略,国民收入分配表现为农业向工业倾斜、农村向城市倾斜,国家以隐蔽的价格形式(即“剪刀差”)、税收方式及储蓄方式从农业提取大量剩余为工业化积累资金。据有关部门测算,1979年以前的29年里,农业部门为国家工业化提供的资金约为4500亿元。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确立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户经营的主体地位得到承认,同时,国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价格,国民收入分配中不利于农业的局面有所改观,可供农户分配的财力大幅度增加。但是,国家分配政策调整的另一方面,却是减少了财政对三农的支出比例,造成财政支农投入不足,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不足。
(一)财政支农投入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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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政支出中支农投入的比例趋于下降
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预算内,下同)的绝对量从1991年的347亿元增加到2002年的1691亿元,但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整体上却呈现下降趋势(见图1),从1991年的10.26%下降到2002年的7.66%.其中,1998年支农支出比例提高到10.69%,这是因为1998年国家增发1000亿元债券中有350亿元用于与农业相关的长江中下游、松花江、嫩江、黄河的堤防工程,蓄洪区建设移民建镇和水利枢纽工程等,但实际上直接用于农业的只有20亿元[1].
2.国家财政性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远低于农业GDP在整个GDP中的比重
从图2可以看出,财政性支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一般只及农业GDP在总GDP中比重的1/2到1/3.也许有人会说国家税收中来自农业的也就一般在4%左右,但须知农民对财政的贡献还有乡镇企业纳税,这一块占到国家税收的不小比例。以2001年为例,农民通过农业、乡镇企业上交的税收就占国家税收的18.7%,高出当年财政支农比重13.6个百分点,上交的金额达2352.7亿元,多出财政支农支出金额1388亿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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