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为实现其目标,有必要在风险评估工作中酌情采取下列步骤:
(a)鉴别与在可能的潜在接收环境中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相关的任何新异基因型和表型性状,同时亦顾及对人类健康构成的风险;
(b)在顾及到所涉改性活生物体暴露于可能的潜在接收环境的程度和暴露类型的情况下,评价产生这些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c)评价一旦产生此种不利影响而可能会导致的后果;
(d)根据对所认明的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及其后果进行的评价,估计改性活生物体所构成的总体风险;
(e)就所涉风险是否可以接受或可设法加以管理的问题提出建议,包括视需要订立此类风险的管理战略;
(f)在风险程度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要求针对令人关注的具体问题提供进一步资料,或采用适宜的风险管理战略和/或在接收环境中对所涉改性活生物体进行监测。
供考虑的要点
9.风险评估应视具体情况计及与以下诸项的特性相关的详细的科学技术资料:
(a)受体生物体或亲本生物体。受体生物体或亲本生物体的生物特性,如有有关生物分类状况、通用名称、起源、起源中心和遗传多样性中心诸方面的资料,应提供此种资料,并附上有关所涉生物体可赖以存活或增生的各种生境的说明; (b)供体生物体。 供体生物体的生物分类状况和通用名称、来源及有关的生物特性;
(c)媒体。 媒体的特性,包括其可能的标识及其来源或起源,以及其宿主范围; (d)植入和/或改变的特点。 所植入的核酸的遗传特性及其特定功能,和/或所引入的改变的特点;
(e)改性活生物体。 改性活生物体的标识,以及有关改性活生物体的生物特性与受体生物体或亲本生物体的生物特性之间的差别;
(f)改性活生物体的发现和鉴别。建议采用的发现和鉴别方法及其特殊性、敏感性和可靠性;
(g)与预定用途相关的资料。与改性活生物体的预定用途相关的资料,其中包括与受体生物体或亲本生物体相比属于新的或经改变的用途;
(h)接收环境。关于所处位置、地理、气候和生态诸方面特点的资料,其中包
括有关可能的潜在接收环境的生物多样性和起源中心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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