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测法一测回测定基坑同一条边缘上所有的监测点的角度,由两观测周期间同一观测点角度之差可计算出监测点的位移量。
(四)提交的成果内容
观测期间,原则上每观测一次向甲方报送临时观测资料一次,如有异常则加密观测并及时报告。观测完毕后,根据有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编制并提交最终合格的成果报告,其最终提交的成果资料包括:
l、水平位移观测点及基准点位布置图; 2、观测成果表; 3、水平位移曲线图; 4、观测成果分析资料 四、基坑后期监测事项
(1)、在后续施工监测中,应注意坑边堆载:不得大于10kN/㎡,在基坑未封闭之前,基坑周边1.5H范围内(H为基坑开挖实际深度)严禁超载。离基坑边3m范围内严禁堆载。
(2)、严禁向坑壁大量排水和用水浸泡基坑四周的土体,应尽量避免地表水流入基坑。
(3)、在施工地下室时,严禁停断抽水的电源,,以防水位回升造成重大损失,后续施工单位应与基坑排水工作密切配合,确保安全,保证整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4)、不得在原支护体系条件下超挖,否则有可能导致基坑变形过大,甚至出现更大的险情,给工程带来安全质量隐患。
(5)、在基坑开挖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应加强变形观测工作。 五、基坑变形监测周期及信息化施工
本工程临近建筑物及基坑周围土体沉降观测工作从开始抽水直至结构施工至基坑回填结束。基坑位移观测工作从支护结构施工开始至结构施工至基坑回填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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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监测系统可以全面地监测基坑支护结构在施工、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应力状态以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监测点及监测仪器均应按相关要求设置,保证其整个监测过程中能正常使用。各变形监测点及各监测仪相应的初始值均应在施工前取得。
监测工作须遵照以下原则进行:
土方开挖过程中每整体下挖一层须监测变形一次。
土方停挖后初期隔天观测一次,如情况正常,各项观测指标趋于稳定,可每7天监测一次。
发现异常情况,须加密监测周期,每天不少于二次。
土石方开挖完毕,基础及地下室施工期间,情况正常时,每周观测一次,地下二层施工完毕后,每半个月观测一次,地下一层施工完毕后,每月观测一次。
对监测所得数据,必须立即整理分析,以图表的方式将结果汇总。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当监测结果超出预警指标:差异沉降大于3%,基坑上口位移大于3cm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会同相关单位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以避免工程事故,减少损失。
第四节 土方人工捡底及土方回填工程
一、人工修边捡底
人工捡底厚度300mm,分段流水施工,先A施工段后B施工段,依次直至F施工段。
二、土方回填施工
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周围土的回填工作,以确保基坑的稳定与安全。回填施工应均匀对称进行,分层夯实。基坑回填土根据设计采用素土回填。回填土应排除杂质物品分层夯实,每填200mm厚夯实后不大于150mm。密实度不小于93%,边角处需补夯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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