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普爱医院对洑水镇卫生院 对口支援与技术协作协议书
支援方:安陆市普爱医院 受援方:洑水镇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下发《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现建立安陆市普爱医院对洑水镇卫生院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帮助洑水镇卫生院改善和强化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群众就近看病就医需求。在市卫生局的大力支持下,经普爱医院各位领导实地调查研究、协商后,再由安陆市普爱医院和洑水镇卫生院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一、普爱医院的义务
(一)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根据洑水镇卫生院的需求,每年定期由普爱医院派出副主任医师或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医疗队到洑水镇卫生院,开展临床诊疗、教学培训、重点学科建设等技术援助活动。同时,根据洑水镇卫生院的需求,普爱医院不定期派出专家到洑水镇卫生院进行专业知识培训、主治医师及主治医师
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带领洑水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进行查房、手术帮教、危重病例抢救等。
(二)安陆市普爱医院每年免费接收洑水镇卫生院3名以上医务人员到普爱医院接受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或进修学习。 (三)按照卫生部万名医务人员下基层的文件精神,普爱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到洑水镇卫生院锻炼期间,由洑水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并参与洑水镇卫生院的管理和相关业务工作,以及义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治等工作。
(四)按照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的规定,帮助洑水镇卫生院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二、洑水镇卫生院的义务
(一)为普爱医院派驻医务人员到洑水镇卫生院锻炼期间的人员
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住宿条件,并负责普爱医院医务人员在支援洑水镇卫生院期间的管理与安全。
(二)为开展支援业务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及财力支持,确保工作按期完成。
(三)及时向普爱医院反馈支援医务人员在洑水镇卫生院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由洑水镇卫生院建议普爱医院给予表彰和奖励等。
(四)洑水镇卫生院选派到普爱医院进修学习人员必须是品德兼优、业务素质较高的年轻医务人员,学习结束后能成为本院的业务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五)在洑水镇卫生院就诊的病人经医生诊治后,确认病情严重,需转入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者,洑水镇卫生院医生应做好转诊登记,并将病人的病历资料摘要等有关资料复印后同时转入普爱医院。病人转诊时,一般由洑水镇卫生院医护人员护送,途中带上必要的急救药品。也可以由洑水镇卫生院直接拨打普爱医院120,请求普爱医院马上开通绿色通道接诊病人。
三、对口支援及技术协作目标
(一)加强洑水镇卫生院一级科室包括急诊科、内科、外科、妇
产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感染性疾病科等科室的人才队伍建设。在此基础上结合当地疾病特点和卫生院实际情况,建设满足当地群众日常看病就医需求。
(二)受援的洑水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手术等业务工作量明显提升,医疗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帮助洑水镇卫生院加强至少5个院内重点科室建设,其中包括外科、内科、妇产科、儿科等相关科室的建设。
(四)帮助洑水镇卫生院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五)帮助洑水镇卫生院完善医疗设备和后勤保障管理体系,能够满足医院临床一线的工作需求,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其他事项
五、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对口支援双方
按相关规定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普爱医院和洑水卫生院各执一份,报送卫生局一份存档。
安陆市普爱医院医院(盖章) 洑水镇卫生院(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10年10月 日 2010年10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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