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各项目部、机关各部室:
为完成全年经营计划指标,进一步提高计划的准确性和兑现率,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公司生产作业计划管理考核办法。
一、计划的编制和考核原则
1、项目部按照生产现场实际情况、人员情况以及公司年度计划安排,每月25日前编制项目部月度、季度生产作业计划报安全生产技术部,月度计划考核时限为每月的1 日至月底最后一天。并按时如实上报日、旬、月产量进尺完成情况,计划的编制要与现场实际相符。
2、公司根据年初的统一部署,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分月、季、年度编制公司的生产作业计划。
3、考核原则:以项目部为考核单位,按采掘工作面进行月度考核,奖超罚欠。产量进尺实际量以甲方签证为准。公司不定期对月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核实。
二、考核办法
1、各项目部每月底形成本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分析材料于次月5日晚20 时前上报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影响要求上报有甲方影响的书面签证,同时,将甲方的签证附后,否则不予修改当月的计划。
2、项目部完成当月生产计划的,公司给予项目部党政主管、生产副经理各奖200 元;没有完成当月计划的,各罚款300元。
3、当月生产任务超额完成计划的,每超5%,给予项目部奖励3000 元,项目部党政主管、生产副经理各奖励300 元。
4、当月没有完成生产计划的,每欠5%,给予项目部罚款5000元,项目部党政主管、生产副经理各罚款500元。
5、项目部其他副职、技术主管按项目部党政主管的80%进行奖罚。
6、计划的实施与现场实际情况无特殊原因,误差超过30%的,计划编排不全合理,对项目部经理、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罚款500元,并取消其超产嘉奖。
三、相关要求
1、生产计划如遇客观原因未完成,每月5 日前编制计划调整报告,说明影响原因,经过项目部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确因非施工原因、甲方影响等未能完成计划的,不奖不罚,需提供甲方的签认证明,否则按未兑现计划考核。
2、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的产量进尺的统计工作,每月5 日前,对上月生产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月考核数据报公司经营分析会研究后,由经营管理部在月度工资中兑现。
3、项目部每日要有专人验收当天的产量、进尺,并按时如实上报产量进尺统计报表。
4、月度、季度、年度计划编制,按照工程概况、工程量、产值等格式和时间上报;产量进尺报表每月1、11、21日进行上报,月度统计数据上报时间不得超过每月的2 日。未及时上报的,每迟报1 天,给予项目部党政主管各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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