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
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咸政办发[2011]12号 【发布部门】咸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3.04 【实施日期】2011.03.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1]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责任 , 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任振鹤 市长 副 主 任: 胡立山 常务副市长 夏亚灵 副市长 1 / 2
王汉桥 副市长
镇方松 副市长 毛宗福 副市长 王济民 副市长 漆 炜 副市长
成 员: 李逸章 市政府秘书长 胡 建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国承 市安监局局长 来华雄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田期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明 咸宁军分区副团职参谋 成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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