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
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家安全工作
【发文字号】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
【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12.15 【实施日期】2017.1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
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厅(委)、交通运输厅(局、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能源局,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为加快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深化巩固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成果,突出加强 1 / 2
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以下简称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
作,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准确掌握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状况
各有关企业要组织所属油气输送管道企业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全面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人员密集型
2 / 2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