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2/159—2012
前 言
本标准为湖北省基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监测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42/ 159—2004《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本标准是在《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 159—2004)的基础上,根据近几年来的实际工程经验修改补充而成的。本次修订基本上保持了原《规程》的适用范围、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作了局部修改并增加了部分内容。现分为10章:1.总则;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与符号;4. 基本规定;5.岩土工程勘察;6.支护结构设计;7.地下水控制;8.基坑工程施工;9.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0.监测。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作了补充与修改:
1、对基坑工程勘察成果中交互层土的抗剪强度指标的取值和适用条件作了修订; 2、对基坑工程变形控制标准做了补充修订;
3、补充修订了被动区地面非水平时土压力计算的规定和变形计算的基本方法; 4、补充了岩土组合基坑的基本设计原则和内容; 5、对―内支撑‖章节做了部分修订补充; 6、增加了“双排桩支护结构”、“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支护结构与主体结构相结合及逆作法”、“被动区土体加固”等章节;
7、补充了四种类型条件下基坑管井降水设计的基本内容; 8、附录中补充了岩体的抗剪强度指标参考值。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武汉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 武汉市勘测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
总参工程兵科研三所
中冶集团武汉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 湖北省水文地质勘察院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建工科研设计有限公司
顾 问:何克农 候石涛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受祉 刘佑祥 张凯萍 张晓玉 施木俊 袁内镇 申俊甫 余平安
龙雄华 冯晓腊 徐杨青 徐贵来 宋榜慈 戚 辉 刘卫国 万凯军 张杰青 向 艳 马 郧 丁洪元 唐传政 舒武堂 阎建海 刘亚洲 王爱勋 袁海庆 贾 伟 方晓梅 晏绍新 王泽希 沈贵松 危正平 肖炳成 余新才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刘祖德 顾宝和 张旷成 范士凯 徐光黎 陆祖欣 肖汉光 胡宗铁 本标准由湖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III
DB42/159—2012
基坑工程技术规程
1 总 则
1.0.1 为使湖北省基坑工程的勘察、设计与施工、地下水控制、监测等工作规范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环境安全,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工程,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深厚软弱土层分布场地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工程以及其它设有地下室的建(构)筑物的基坑工程。
1.0.3 本规程适用于本省平原、河流阶地、岗地、山区等地域。基坑工程设计和施工均应针对当地的特殊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地确定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 1.0.4 对于下列情况下的基坑工程宜进行专题研究:
1 开挖深度大、岩土工程条件或周边环境条件复杂,对拟采用的设计、施工技术缺乏经验; 2 对大型地下设施、生命线工程的安全有重大影响。
1.0.5 基坑工程应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和严格管理,确保基坑支护结构及影响范围内环境的安全。 1.0.6 执行本规程的同时,尚应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本地其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当基坑支护结构作为永久性工程一部分时,尚应满足永久性工程的设计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42/T830 基坑管井降水工程技术规程 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GJ72 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JGJ94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GB 50026 工程测量规范
GB 50027 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 50296 供水管井技术规范
GB 5020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5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0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JGJ 120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GB 50086 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 50497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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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2/159—2012
GB 50108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JGJ/T199 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 JGJ165 地下建筑工程逆作法技术规程
3 术语与符号 3.1 术 语
下列术语和符号适用于本标准。 3.1.1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基坑正常施工、主体地下结构的安全和周围环境不受损害而采取的各工程措施的总称。主要有岩土工程勘察、支护设计与施工、地下水及地表水的控制、周围环境监测与保护、土方开挖与回填等内容。
3.1.2
主动土压力 active earth pressure
基坑开挖至某一深度后支护结构向坑内方向产生一定程度的位移或转动致使主动侧土体达到极限平衡状态时的最小侧向土压力。其值应小于静止土压力。
3.1.3
被动土压力 passive earth pressure
支护结构在外力作用下产生向坑外方向或迎土面侧的一定程度的位移或转动致使被动侧土体达到极限平衡状态时的最大侧向土压力。其值应大于静止土压力。
3.1.4
支护结构 retaining and protecting structure
基坑工程中为保持边坡和坑底稳定并控制其变形而采用的支护桩(墙)、支撑(或锚固)、围檩、隔渗帷幕等结构体系的总称。
3.1.5
悬臂式支护 cantilever supporting
采用桩(墙)支护的基坑,坑底面以上无支点,仅依靠嵌入段的土抗力保持平衡的支护方式。 3.1.6
桩锚支护 anchored pile supporting
采用排桩(灌注桩、预制桩等桩型)及锚杆(索)支护的基坑,依靠基坑底面以上锚杆(索)的锚固力和嵌入段的土抗力保持平衡的支护方式。
3.1.7
内支撑 bracing system
在基坑以内设置的水平向、斜向(垂向平面内)杆件或桁架,给支护桩(墙)提供反力支点的受力构件系统。
3.1.8
逆作法 top-down method
利用主体地下结构的全部或部分作为基坑支护构件,按地下结构楼层自上而下并与基坑开挖交替进行的施工方法。
3.1.9
弹性抗力法 elastic resistance method
假定弹性地基中被动区土体对支护结构产生的抗力与支护结构的位移呈线性关系,用解析法、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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