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按部颁《安全施工管理规定》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6、负责小型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评估等管理工作。 17、负责做好工程验收前的所有准备工作,参与并组织中间和整体验收(含专项验收)工作。 四、技术管理
1、负责组织技术调研,技术资料收集,并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负责材料、设备选型和技术方案的拟订和修正。 3、负责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进行技术审查。
4、负责配合项目的设计管理和图纸、资料供应工作,掌握设计进度,施工图的交付情况,及时提供技术资料。
5、负责设计变更的管理工作,参加工程验收。
6、负责提出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技术要求,并通过技术成果控制成本。
五、竣工验收和协助交房
1、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
2、收集整理项目工程档案资料,并负责向市、区和集团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资料。
3、负责向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实物和资料移交手续。 4、负责配合工程现场的销售工作。
5、完成项目实施经验、教训的总结工作,配合各职能部门完成项目投资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项目后评估。
项目发展部部门职责
一、土地前期整治、整理及土地取得
1、配合政府做好项目土地一级整理工作,在集团要求的时间内取得土地。 2、配合政府做好土地挂牌的相关工作。 3、负责完善土地购买手续。 二、办证工作
1、工程前期手续办理: (1)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5)负责委托房地产部门以预售商品房进行房产测绘,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证》。
(6)负责根据公司需要办理自有房产证的注销、分割。 (7)负责房产证的代办、登记与编号,并建立电子台账。
(8)根据工程进度,负责办理施工阶段五通(水、电、气、通讯、道路)一平(场地平整等工作项目)
2、开发项目的人防、项目备案等
(1)开发项目人防工程的报审工作,并办理人防工程报建手续。 (2)办理工程项目的申报、备案手续。
三、负责了解、取得地方政府及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扶持政策。 1、收集了解政府及职能部门所有的扶持及优惠政策。
2、收集、组织资料、人员,提报申请及方案,取得应该享受的政策扶持、税收减免等。
四、负责办理交房相应手续和组织交房。 1、取得质监站颁发的工程质量核验证书。 2、取得市房地产资源管理局颁发的交付使用证。
3、已取得开发商的房屋所有权证即大产权证(或虽未取得,但预计取得的时间不会超过对客户的最迟承诺期限)。
4、向业主发出交房通知。
5、向业主移交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五、负责公司与地方政府及各职能部门、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 1、负责土地整理期间与地方各级部门及相关单位间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工作。 2、负责公司生产运营期间与各级部部及相关单位间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工作。 3、协助公司内各部门在对外业务往来中的联系、沟通与协调工作。
四川富登实业有限公司
员 工 守 则
一、所有员工都必须牢记“忠义、勤奋、廉洁、高效”的雄飞格言并以此指导自己的工作。
二、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及上级领导指示。 三、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上的机密。 四、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五、珍惜公司信誉,维护公司声誉,凡个人的意见涉及公司的,不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六、爱惜公司财物,自觉保护好公司各项设施、设备。
七、不得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或以本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八、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九、上班时间,不得接见亲友;如经特许应在指定地点会客。 十、搞好团结,不得搬弄是非或扰乱秩序。
十一、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意见应按公司的申诉程序进行。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十二、上班应衣着整洁,穿戴整齐,配戴工作牌。
十三、个人服从公司,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个体维护整体,集团利益高于各部门、公司利益。
四川富登实业有限公司 监察处罚实施细则
一、根据《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工作条例》(川雄字[2008]39号)文件要求,公司全体员工遵循集团监察工作流程,无条件接受集团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富登公司监察处罚的依据,依照《四川雄飞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工作条例》(川雄字[2008]39号)处罚条款执行:
(一) 对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赔偿经济损失、罚款、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对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侵占、盗窃、挪用、抢夺、敲诈勒索公司财物的,全额追回经济损失和非法所得,并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非法手段虚报、冒领、涂改、伪造各类票据,骗取公司财物的,全额追回非法所得,并给予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利用工作之便,索要回扣,接受宴请,收受礼品、礼金不上交,私自处理、有碍正常工作开展的,除追回财物,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4、利用接待之便,超标准、挥霍浪费,用公款请客送礼谋私利,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5、在营销中,给客户额外承诺,有损公司形象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经济损失,并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
6、与商家勾结、搞场外交易、损害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7、严禁任何人私自向商家及合作单位、服务对象等人员借款、借物,违者给予2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解除劳动合同。
8、工作无成绩、办事拖拉、推诿、扯皮、计划不周,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全额赔偿并给予通报批评。造成经济损失隐患的,按损失隐患的10%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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