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2年妇产科医疗纠纷看妇产科质量控制
[摘要]目的对妇产科医疗纠纷的成因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提高妇产科质量控制水平,防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方法本院前两年发生的医疗纠纷41例,对案例原因进回顾性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结果医务人员通过提高医疗技术,端正工作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妇产科医疗质量“零缺陷”是可以实现。
[关键词]妇产科医疗纠纷
自从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医疗纠纷呈上升趋势,且纠纷的成因更为复杂。一些既往不构成纠纷的原因也常成为医疗纠纷的来源。而据各省市医疗纠纷的统计:妇产科的医疗纠纷常排在纠纷的前两位。妇产科是医院医疗纠纷的高发科室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有效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利,是医院管理者探讨的重要课题[1]。产科问题,往往总是来势凶猛,危害严重,这时病员和家属心理承受如落深谷,与医务人员认识分歧迅速反应出来形成纠纷[2]。产妇入院普遍认为是一个生理过程,是安全的,而且对产妇及新生儿的期望值均较高,孕产妇在分娩过程中出现一些病理现象家属往往不能理解。而妇科的手术又与生殖器官的官能状态密切相关,一些疾病易复发,(如子宫内膜异位症),有一些疾病表现形式多样化(如异位妊娠),一些新的设备的使用(如宫腔镜、腹腔镜、宫腔电切镜)也带来一些新的并发症。一旦发生纠纷,工作人员不能集中精力投入临床工作,医院领导也不得不分散精力处理纠纷,由此,提高妇产科质量控制水平,防止妇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显得异常重要,笔者就本院前两年发生的医疗纠纷,对妇产科医疗纠纷的成因作出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从医疗质量的事后管理转化为过程管理,以期妇产科能实现“零缺陷”。
一、纠纷的成因
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我院共发生医疗纠纷41例,其中妇产科纠纷27例,占65.85%,分析案例,究其发生纠纷的原因大致如下:
1、医务人员对患者及家属所提的问题不够耐心,医患之间沟通不到位,有时各级医师对病情的解释不一致。
2、观察病情不够细致,如产后会阴血肿未及时发现及处理,造成纠纷。
3、了解病情不详细,未作一些必要的相关检查,发生误诊及漏诊,如“宫外孕”就诊三次(患者一定有阴道流血)未做尿妊娠试验检查,造成患者延误病情,因急腹症住其他医院急诊手术而引发纠纷。
4、手术操作不够细致,如经阴道分娩后阴道内纱布残留,经腹手术后发生24小时内腹腔出血。不同类型的新生儿肺炎和羊水栓塞症所致的猝死是妇产科非医疗事故的主要原因,而医疗事故则主要与妇产科手术操作不当有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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