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对财务报表所反映的会计信息质量提出了八项要求:
(1)客观性要求。是指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相关性要求。是指企业提供约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明晰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实质上是要实现财务报表的可理解性,即企业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要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4)可比性要求。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可比性要求包括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两方面要求。
(5)实质重于形式要求。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9.什么是平行登记?其要点是什么?
答:所谓平行登记,就是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一方面要在有关的总分类账户中进行总括登记,另一方面还要在其所属的有关明细账户中进行明细登记。
平行登记的要点有:(1)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登记的依据相同;(2)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登记的方向一致;(3)总分类账与明细分类账登记的金额相等。
10.财务报表的种类有哪些?
答:不同性质的会计主体,由于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不同,其财务报表的种类也不尽相向。对企业而言,可按照以下不同的标准将财务报表划分成不同的类别:
(1)按经济内容分类。按财务报表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静态报表和动态报表。静态报表是指综合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时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情况的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动态报表是指综合反映企业一定时期的经营情况、现金流动情况以及所有者权益变动情况的报表,如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按编报时间分类。按财务报表编报时间的不同,可分为中报和年报。中报,即中期报表,是在年度中间的某一时期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期报表涵盖的时间短于一个会计年度,包括月报、季报和半年报。年报,即年度报表,是在年末编制的,按年度反映企业年末财务状况和年度内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一般而言,月报要求简明扼要,及时反映;年报要求揭示完整,反映全面;而季报和半年报在会计信息的详细程度方面,则介于两者之间。
(3)按编制主体分类。按财务报表编制主体,可分为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这种划分是在企业对外单位进行投资情况下,基于特殊财务关系而形成的。个别财务报表是指投资企业或接受投资企业编制的,只反映投资企业或接受投资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的财务报表;合并财务报表是指投资企业在对外投资占被投资企业的资本总额半数以上(或者实质上拥有被投资企业控制权)的情况下,根据本企业和被投资企业的个别财务报表编制的,反映投资企业与被投资企业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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