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会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印制 受理申请机关专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说明 1、本表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制作,申请从事道路货物 运输经营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本表,并同时提交 其它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第4页)。 2、本表可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免费索取,也可自行从交通部网站 ()下载打印。
3、有关常见问题可查询交通部网站。
4、本表必须用钢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要求用正楷,字迹工整。
申请人基本信息 申请人名称 要求填写企业(公司)全称、企业预先核准全称或个体经营者姓名 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姓名”及“经办人姓名”项 通信地址 邮编 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申请许可内容 请在 内划√ 拟申请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或拟申请扩大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专用运输 大型物件运输 如拟申请扩大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请选择现有的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专用运输 大型物件运输 货物运输车辆信息 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载重质量 (吨) 车辆技术 等级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外廓尺寸指车辆长*宽*高。
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载重质量 (吨) 车辆技术 等级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如申请扩大经营范围,请填写“现有运输车辆情况”表 现有运输车辆情况 序号 道路运输证号 厂牌型号 车辆数量 载重质量 (吨) 车辆技术 等级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5 6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拟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取得驾驶证时间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人员资格类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申请材料核对表 请在 内划√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 2、 负责人、办理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3、现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复印件,拟购置 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4、已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只有上述5份材料齐全有效后,您的申请才能受理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我取得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将被吊销。
我承诺我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它有关道路运输法规的规定。
负责人签名 日期 负责人职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负责人职位”项 赣州市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 业户名称 经济类型 地 址 法人代表 经营许可证号 赣市运管许可 字 号 联系人 道路运输证号 赣交运管 字 号 联系电话 车辆号牌 (车辆照片) 号牌颜色 厂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发动机型号 核定吨(座)位或牵引总质量 车辆出厂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入户日期 年 月 日 车辆技术等级 客车类型等级 准购证号 承运人责任保险 保险金额 保费金额 车辆外廓尺寸 长 毫米 宽 毫米 高 毫米 车辆类型 客车 特大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普通客车 □ 卧铺客车□ 轿车 □ 其他 □ 重型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普通车 □ 厢式车 □ 罐式车 □ 集装箱车 □ 冷藏保鲜车□ 平板车 □ 自卸车 □ 其他 □ 牵引车 □ 挂车 □ 常压罐车□ 承压罐车 □ 危货标志灯号 运输范围 班线客运 □ 包车客运 □ 旅游客运 □ 出租客运 □ 普通货物 □ 专用货物运输 □ 大件货物运输 □ 其他 □ 县(市、区)运管 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市运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备注客车特大型12米<车身长度≤13.7米,大型9米<车身长度≤12米,中型6米<车身长度≤9米,小型3.5米<车身长度≤6米 货车大型货车4吨以上,中型2-4吨,小型2吨以下,重型8吨以下。
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填表说明 1、填表说明 (1)
单位或业户名称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名称填写,且与车辆行驶证名称相符; (2)危险货物品名、类别、项别根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内容填写; (3)车辆类型、厂牌型号、总质量、核定载质量等按机动车行驶证上内容填写; (4)经营范围按交公路发[2005]524号文有关要求填写; (5)燃料类型按汽油、柴油、液化气等填写; (6)驾驶员栏目按提供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有关内容填写; (7)押运员栏目按提供的押运员操作证有关内容填写; (8)槽罐车辆填写槽罐类别以及质监部门核发的罐体检测合格证号码; 2、申请新增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提供复印件) (1)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表; (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3)车辆技术等级证书或检测报告合格证、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其复印件; (4)车辆驾驶人员、押运 人员的有关材料 A、与投入营运车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 B、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押运员操作证复印件; C、合法有效的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 (5)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 (6)车辆正面45度角彩色照片三张(危运车辆正面照片四张,车辆正面照片含车头顶灯,车辆尾部照片一张含车尾标志牌);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递交上述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提供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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