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考核细则
污染治理领导小组人员违反以下内容者,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按以下制度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4.5个人奖励 —200元。 —1000元的奖励。 —2000元奖励。
4.6环保管理考核机构和程序 5、监督与检查
5.1本制度由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总体监督检查。由技术部部负责对环保设备设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2技术部有权对不落实本责任制度的生产车间或个人进行处罚或奖励。
第九章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1.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烟气排放超标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保证周围居民的生活健康,特制定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废气超标排放事故。 3.事故类别及识别 3.1轻微超标:
日常运行过程中,工况不稳、水泵压力偏低,以及锅炉事故所造成的短时或暂时烟气超标现象。
3.2严重超标:
指由于人员操作失误以及设备故障所造成的连续4小时烟尘严重超标现象。
4.应急机构
4.1以山东龙阳化工有限公司应急指挥部成员为准。 4.2职 责:
1)负责对日常回转窑运行中除尘设施的运行情况及维护进行监督检查,对一些不合理或轻微超标现象等进行现场处理。
2)负责查找烟气排放超标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指挥部意见实施可行紧急控制方案。
3)负责对范围内除尘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5.事故预防措施
5.1防止锅炉房烟尘超标,必须保证除尘系统各个环节均处于正常状态,任一环节出现故障都不能保证除尘系统连续稳定运行,所以,回转窑正常运行中,每小时巡回检查除尘系统必须作为一项被巡回检查的重点项目,有问题尽早发现,尽快处理避免烟尘超标事故。
5.2要保证除尘增湿塔水压及管路的畅通。链运机正常运转,减少二次污染。
5.3检修材料准备充分,必须从每个环节上重视,才能尽可能的预防烟尘超标。
6.事故应急救援程序 6.1接警
6.2应急响应级别的确定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接到汇报后,应组织应急组成员迅速做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下达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命令。
6.3应急启动
应急启动后要求尽快做到应急救援人员到位,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派出现场指挥协调人员和专家技术组赶赴事故现场。
6.4救援行动
→收尘袋→除尘管路→水泵→空压机。发现一处有问题应及时处理,依次查到最后一个环节,直至排查并处理完事故问题。
6.4.5 在事故现场抢救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停止作业的情况下现场应急组及现场应急指挥人员要立即上级汇报,并请示环保部门进行协助。
6.5应急恢复 6.6应急保障要求
根据公司应急救援保障组进行相应落实。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着的,给予奖励1000元;
(2)对防止或挽救突发环境事件有功,使公司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给予奖励5000元;
(3)对事件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着的,给予奖励2000元;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给予奖励1000元。
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管理制度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1)不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而引发环境事件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处以责任人100-500元的经济处罚;
(4)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处以每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
(7)散布谣言,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处以责任人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开除厂籍;
(8)有其他对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危害行为的,处以责任人100-200元的经济处罚。
7.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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