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标准表
序号 项 目 作业规程 通风管理 支护管理 运输管理 机电管理 特殊工种 内 容 及 要 求 该工程开工前必须有经审批合格的《作业规程》;审1 批、贯彻手续完备,学习签字、考试必须有记录;每月复审手续完备;遇地质变化或条件变化等必须及时补充措施。 2 风筒出风口距碛头的距离不大于8m,保证碛头足够的风量,严禁无风、微风作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支护距碛头不大于800mm, 3 4 5 6 各种材料、工具必须保证。 构件齐全。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二、文明生产标准
1.风筒必须按要求吊挂平直、整齐。 2.风管必须按要求铺设成一条直线。 3.电缆必须按要求悬挂平直、整齐。 4.保持巷道整洁无杂物,浮煤矸不超过规定。 5.施工中所用的各种材料、工具必须分分类堆码整齐。 6.机电设备放置规范整齐。
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
一、探放水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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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1450S05号煤巷道通风上山掘进安全,有效地实施对老窑水的控制排放,杜绝透水事故发生,特别定本安全规程及措施
一是探放水前的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板。
2、清理好巷道、挖好排水沟。 3、在打钻地点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确定主要钻孔位置、方位、角度、深度等。 二是探放水的原则
1、查明矿井的水文地质资料,编制防治水措施。 2、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坚持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方针。 三是探放水操作及措施
1、调查老窑水的分布和积存量,标定大致方位。找老窑或老井工人了解上部开采情况,水源和积水情况,绘制草图,以利参考。根据积水位置,确定上部位置,尽量避开威胁较大的积水区。
2、配齐探水设备,探水钻1台,风煤探钻1台、自救器4台,1m煤钻杆30根,带斧头2把,以及必须的木支柱和背板。
3、在掘进中,坚持“有掘必探”,必须进行探水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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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水方法为:在碛头掌子面0.3米处各钻一眼,角度60度。和中部直眼,每次探水钻进30米。辅助探放煤厚在1米以下时,钻进3米掘进1米,依此类推。煤层在1米以上时,钻进5米掘进2米,依次类推。发现顶钻或钻孔冒水时,不能拨出钻杆,立即对碛头进行封闭,并加固支柱,撤出人员,报矿领导处置,研究制定措施后再实施。
4、成立探放水指挥部,下设探水组、放水组 矿长任指挥长,
技术负责人任副指挥长。
探放水操作成员:(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瓦检员)、(安全员)、(班长)。
5、探放水指挥部接到有透水预兆后,立即带探放水组人员进入现场观察处理。
6、检查瓦期浓度,加强通风,确保探放水员供风充足。 7、掘进躲身硐,距碛头3米处向上倾斜开掘断面宽1.5米,高1.5米,深度3.0米以上的安全防附洞。
8、安装与井口相通的通讯设备,保证通讯畅通。 9、对放水点进行加固支护,安装排水管道,尽量做到限量排放和集中排放,不让水渗入整个上山和其他工作面。
10、对放水点、避灾硐、避灾路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进行探放水,在掘穿的孔中安设管子和球阀,放水时注意观查出水压力和瓦斯漏出情况,特别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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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有害气体伤人,保证局扇机正常运行,供给作用人员足够的风量,尽快稀释和排出有害气体,确保放水人员安全。
11、当放水孔不出水时,应另掘探水眼,确认无水后方可掘穿集水区。
12、当放水时出现意外(档水栅栏被破坏),有发生大量漏水时,立即启用第二道防水栅栏(距放水点1.5m处设置加强密集支柱和档水板),人员立即进入避灾硐,观察涌水情况或沿避灾路线撤离。
13、放水期间停止全井各工作面作业,并将电器设备和生产设备转放安全地带。 二、防瓦斯事故措施
1、严禁碛头微风、无风作业。必须保证监测系统灵敏性可靠,随时处于工作状态,保证在瓦斯浓度超限时能切断动力电源。
2、严禁瓦斯超限作业,当碛头瓦斯浓度达1.0%时,必须停止工作;当碛头瓦斯浓度达1.5%或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0%时,必须立即撤出本区域内所有人员至进风流中安全地点,切断动力电源,并向矿调度室汇报,请示处理。
3、防瓦斯事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第136~143条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加强对巷道超高部位的瓦斯检查。
4、强化局部通风机的管理,局部通风机供电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提高风筒敷设质量,确保工作面的有效风量及风速达到《规程》规定。 三、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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