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
2020年度课题申报特别说明 一、关于教育部专项课题
1.专项课题使用的申请书为“(其他类别)的申请书”,在第3页的填表注意事项的第5条课题类别中有相应说明。
2.资助经费为20万元的专项课题,申报资格、成果和结题要求参照国家一般;资助经费为5万元的专项课题,申报资格、成果和结题参照教育部重点。完成时间均为一年。
二、关于申报资格
1.同年度已经申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无论是否立项,都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除国家重大招标之外的所有课题。
2.有上述机构的在研课题或者被撤项还未满5年者也不能申报本年度课题。 三、关于资助金额范围
“国家重大招标”“国家重点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专项”今年资助金额都有所提高,分别为50-80万元、30-50万元、5-8万元、3-5万元。课题申报者可以在资助范围内自行确定申报金额。
四、经费概算
1.经费开支科目参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说明,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编制经费概算。
2.直接费用包括8类,没有具体的比例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编制。 间接费用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3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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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青年申报者的资格要求
1.今年申报国家青年和教育部青年的,对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不作限制。 2.也不需要书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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